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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法治思想感悟(完整)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6-18 08:42: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法治思想感悟(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法治思想感悟(完整)

法治思想的感悟4篇

【篇1】法治思想的感悟

论法家的法治思想

2010年08月07日 00:17光明观察【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法家的法治思想是法家思想的主题内容,是法家之所以成为法家的主要原因。这种思想是以"人性论"为思想理论的逻辑起点,以实现君主专制,维护、强化中央权威为根本目标,进而推动整个社会不断秩序化向前发展的一整套比较完善、合理的具有历史进步性的法学理论体系。这套体系涉及了法的属性,法的作用,法的制定,法的

执行和法的适用等具时代特征的观点和主张。法家大体认为法是治国的不二法门,他们主张把人们的一切行为规范都采用法的形式给以明确的规定,因此法不厌祥。为了是所有的人都能按法行事,法一定要公之于众,要使人人皆知。法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随时而变,以便使法与时代的需要相吻合。法家对立法的原则作了详细的分析,虽然立法权控制在君主手里,但君主在立法时仍应考虑客观情况。大多数法家思想家们主张在法的适用过程中过程中要重刑,苛刑。法家所言的法含义很是宽泛,它的含义决不止于刑法和法律,它还包括一切传统的制度、规则、习俗等,法家不同的代表人物对此理解也不尽一致,他们各有侧重。本文所谈指的法治思想则偏重于由君主制定且有利于君主专制统治的刑罚和法律。

1、关于法的起源问题,法家认为,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会出现的一种现象。在人类社会初期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靠自然生成的习俗保持社会的秩序。正如恩格斯所著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里描述的:"这种十分单纯质朴的氏族制度是一种多么美妙的制度啊!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一切争端和纠纷,都由当事人的全体即氏族或者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各个氏族相互解决;
血族复仇仅仅当作一种极端的、很少应用的手段……虽然当时的公共事务比今日更多,--家庭经济都是由若干个家庭按照共产制共同经营的,土地乃是全部落的财产,仅有小小的园圃归家庭经济暂时使用,--可是,丝毫没有今日这样臃肿复杂的管理机构,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都调整好了。"即然这样,法律又是在何时出现的呢?按照历史进化论的观点,法家代表人物商鞅认识到法出自"下世",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化,生产生活资料占有的不平衡性也必然导致社会不平等现象,占有生产生活资料的少部分人就会想方设法保护自己的财富,法律就来到了人间。

2、关于法的属性和特征。法家思想家们为了确保法律的贯彻实施,真正为统治阶级所认可,更好的为统治阶级服务,他们对法律的基本属性和特征提供了很多很好的建议。比如他们指出,法要具备规范性的外在形式。法家要实行法治,必须对法作出明确的说明,必须对法的相关内容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比如,法的定义、作用、实施范围等等。君主所推崇的法就是一把规范人们行为的尺子,准确规定可以做什么,禁止作什么;
臣民的基本职责是什么,臣该做什么。民又该做什么等等。法的规范性还表现在法作为标准的统一性,它不是个别人的标准,也不是个别地区的标准,而是国家确定的在全国有效的标准。法要具备权威性的特征,要完善法制,实施法治国,就必须树立它的权威性,使它成为判断人们是非曲直的唯一根据,除此之外的任何尺度,任何标准,都应当取消。法家相关法治思想涉至了这样的理念: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刑不避大夫,赏不遗匹夫。法家大力倡导法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强调人民、臣民甚至君主都要按法行事。《管子.任法第四十五》中谈到:"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商鞅的"法胜民"思想意在表达法一经颁布,都必须服从,不得违反的法律权威性。韩非在《韩非子·问辩》中说:"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
法者,是最适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者必禁"。法还要具有强制性的特征。这一点不难理解,法从一开始就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而生成的法。法家在这一点上没有含糊,它依然强调了法的强制性。法家的法更多的是刑法意义上的法,暴力是其固有的本性。《商君书·开塞》里描述的法降生的过程充分载明了这一观点:先有土地货财男女之分,然后因这种分本身很难为人们所遵守,故立禁。禁要发挥作用必须有人司,所以立官,为了统一官的行动,又立君。这样一来,便使法的强制性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有组织的暴力,变成了由以君为代表的国家所实施的暴力。韩非在《韩非子·定法》篇指出:"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罚加乎奸令者也",很显然他定义的法是暴力的法。

3、法家关于立法的某些思想,从总体来说,国家的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但这并不意味着君主可以完全随心所欲的创制法律,我们通过分析法家代表人物的思想认识到,法家在立法方面的诸多观点很有见地。他们认为创制法律前要综合考虑主客观条件,要遵循和反映自然和社会自身发生发展的规律,充分考虑创制法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唯如此,才能保证法的实效。具体来说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立法要符合自然界规律和自然环境的基本要求,即《管子》篇里提到的"顺天道";
立法要因时而变,要具备与时俱进的品质,正如《管子·正世》说:圣君之治"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商君书·更法》:"当时而立法",《韩非子·心度》说:"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
法律的制定要以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为基础,包括人的生理需求和人的社会需求两部分,充分利用人性的好利恶害创制法律。《商君书·错法》中:"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
创制法律必须考虑到现实可能性,就是要考虑所立之法使老百姓保持在刚好不饿着的状态技术性;
立法还要符合当时的市场发展和政治伦理要求,理清事物的孰轻孰重关系,即《管子》篇里提到的"遵事理";
立法时,要坚持所立之法明白易知,具有可操作性,在使用语言方面,切忌"微妙意志之言。《商君书·定分》中:"夫微妙意志之言,上智之所难也,。夫不待法令绳墨而无不正者,千万之一也。故圣人以千万治天下,故夫智者而后能知者,不可以为法,民不尽智;
贤者而后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贤。故圣人为法,务使之明白易知,明正愚智便能知之"。在这个问题上韩非则提出"三易"标准:易见,易知,易为。

4、法家执法的思想。法家执法思想理论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先在全国范围内搞统一思想,制定统一的赏刑标准,为推行法治创造良好的思想环境,而后在推行法治实践的过程中坚持信赏必罚和不逾赏不滥罚的原则要求贯彻实施各项法律制度。为了推行法治,商鞅坚决主张取缔一切不符合现行法律、不利耕战、告奸的思想言论,清除传统观念的影响,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来统一思想,统一舆论,统一风俗,实行所谓"壹教"政策。商鞅所指"壹刑"大致有两层意思:第一,刑罚的对象是统一的,即完全针对阻碍、破坏耕作政策和违反法律的"奸民";第二,不管什么人,只要违反国家法律,都一律依法严惩不贷。商鞅在《商君书·刑赏》说:"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商鞅所指"壹赏",即统一奖赏的标准。赏的重点是军功,赏的对象是有功于农战和告奸的人,他在《商君书·刑赏》主张"利禄官爵传出于兵,无有异施也", 《商君书·靳令》对"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在执行法律过程中,信赏必罚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承诺层面,必须要切实兑现,法家很是注重这一点。法家认为,法定的赏有信,人们才能为赏而尽力;
法定的罚有信,人们才会为避罚而不犯。不仅如此,法家还对赏和罚的要求做了说明,这就是不逾赏,不滥罚。只有赏罚有度,有理,有据,有节,才能真正推动法治实践,实现君主政治统治。无功受赏是法家极力反对的,商鞅的《商君书·靳令》篇:"受功予爵不以其劳,则忠臣不尽;
行赏赋禄不称其功,则战士不用"。韩非的《韩非子·难三》说:"惠之为政,无功者受赏","此法之所以败也"。韩非也认为,无功予赏不仅使民不事耕战,且会造成奸私之臣。用刑泛滥也为法家所禁止。韩非认为刑过或者淫刑可能导致国家衰亡。《韩非子·饰邪》说:"用刑过着民不畏","民非其民"。

《韩非子·亡征》里韩非把"喜淫邢而不周于法"的做法列为"亡征"。

5、法家重刑思想是法家法治思想中最具特色的思想,其理论价值彰显了法家思想家们思想争鸣的本意:长久的保持君主专制统治,实现富国强兵。法家的重刑思想源于春秋时期子产"宽猛并用,以猛为主"的思想。以重刑打击守旧势力镇压人民的反抗,维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是法家经常推行的政策。法家人物当中,商鞅和韩非在其各自著作中都不吝其辞、极力赞美重刑主义,并提出系统的重刑主义理论。

法家的重刑主义是以"好利恶害"的人性论为基础的。商鞅既是第一个系统提出人性"好利恶害"观点的人,又是最早提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重刑论的思想家。韩非继承商鞅的"重刑论"和"好利恶害"的人性论,系统分析了使用重刑的必要性。韩非《韩非子·六反》解释说:所谓重刑者,奸之所利者细,而上之所加焉者大也。民不以小利蒙大罪,故奸必止者也。所谓轻刑者,奸之所利者大,上之所加者小也。民慕其利而傲其罪,故奸不止也。重与轻不只是以刑罚的外部形式为标准,而是以能否止奸为标准。足以使臣民畏其罪而不敢犯的刑就是重刑,不足以使臣民惧怕,民知其刑仍旧犯法谋私的刑就是轻刑。

法家使用重刑的基本的思路是:"以刑去刑"。法家重刑论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确保让犯罪人必然遭受重刑。这也就是商鞅在《商君书·赏刑》所要求的"刑重而必得",韩非在《韩非子·奸劫轼臣》所说的"诛重而必"。为什么一定要"必"得、"必"诛呢?因为是否必罚是刑罚能否发挥禁奸止过作用的重要条件,是使臣民选择不犯罪道路的重要条件。韩非认为,"刑罚不必则禁令不行"。犯罪而不"必得",就会出现像《商君书·算地》"小人辟淫而不苦刑",从而助长小人的"侥幸"心理。既然犯罪不一定受罚,却一定得利,按照权衡利弊的逻辑,人们自然会为得利而去犯罪。诚如《韩非子·八说》中:"有奸者必知,知者必诛",人们权衡的结果才是为犯罪害大于利,才会做出不犯罪的选择,重刑才能真正发挥禁奸止过的作用法家使用重刑的方法是"告奸连作"。告奸连坐。告奸连坐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赏告奸,另一方面是连其罪。商鞅在《商君书·开塞》中提出:"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夫",他主张赏告奸,用投之以利的方法诱使百姓告发违法犯罪的行为。他把这种方法称作"以奸民治良民"。"合而复者"为"善"民,"别而窥者"为"奸"民。用奖赏鼓励人们相互监伺,调动国家机器之外的百姓举告他人的奸恶,就能使国家更及时、更无遗漏地发现犯罪者。所以,他在《商君书·开塞》篇里自信"任奸则罪诛",《商君书·说民》"以奸民治,必治至强"。商鞅不仅在理论上认为赏告奸是可行的,而且实际地采用了这种办法。韩非说商鞅在秦行"赏告奸"之法,《史记·商君列传》对商鞅的变法之令有"告奸者与斩秘首同赏"的记述。赏是诱使人们告奸,但赏不能使所有的人对所有的犯罪都去告发。商鞅在主张赏告奸的同时,也提出了迫使人们不得不告奸的办法,即连坐。他在《商君书·赏刑》不仅说:"重刑而迁其罪,则民不敢试",而且还提到连坐的三种情况:一是职务连坐。"守法守职之吏"有犯罪行为时,"周官之人"不告发者连坐。二是家庭连坐。家庭成员有人犯罪,其他人不告发的,也要连坐受刑。商鞅认为,"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的"至治""就是用这种连坐之法换来的。三是邻里连坐。其办法是把民按什伍编成小的单位,让同伍同什的人相互监督。《史记·商君列传》载:商鞅曾"令民为什伍,而相牧伺连坐。"《索隐》曰:"牧司谓相纠发也,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按《史记·商君列传》的记载,商鞅不仅设计了而且也实行了连坐制度。其基本要求是:"不告奸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罚。"韩非对商鞅的告奸连坐之法做了总结。在他看来,知奸之术的核心是"告过者免罪受赏,失奸者必诛连刑"。实行这种办法主要是想让百姓为自己的不受连坐而举告他人之罪,因恐于耳目众多,犯罪难逃而检点自己的行为,抑制犯罪的欲望。

法家的重刑论始终都是预防论。为了达到最佳的预防效果,商鞅提出并由韩非又进一步发挥了"行刑重轻罪"的理论。商鞅《商君书·说民》认为: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韩非《韩非子·饰令》也说:"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也"。从目的性上来看,行刑重轻是为了使犯罪不生、不至。法家的"行刑重轻"实际上就是要着力解决轻罪问题。重罪难犯,故一旦加以重刑,便易收"止"的效果。轻罪易犯,所以非加重刑便不足以禁止。"重刑轻罪"的主张,韩非认为就是要实行用"断手"之恶,止"弃灰"之轻罪的"古人以为易"的去奸之道。只要克服了轻罪这个难点,其它问题便可迎刃而解了。所以,商鞅在《商君书·去强》中一再说"行刑重轻,刑去事成,国强;
重重而轻轻,刑至事生,国削。"这里同"重轻"相对称的是"重重而轻轻"。"轻轻"是错误的,以"轻轻"为组成部分的"重重而轻轻"也是错误的。商鞅把"重重而轻轻"的观点同其重轻的主张置于对立的地位,是因为他反对轻轻及以轻轻为元素构成的思想整体,而不是因为他反对"重重"。

【篇2】法治思想的感悟

立德树人 立心为本

潍州外国语学校 蒋玉珊

非常有幸参加了道德与法治学科优秀课例观摩,三天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收获颇丰、感动满满!

首先专家从课程的时代背景、基本情况、核心理念、实施建议四个方面对课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让我对“道德与法治”这门课有了更深的认识。其中让我印象较深的是在讲现代公民素养现状时,说到信仰的缺失、规则法律意识淡薄等,导致现代人有的心态不正,心灵无依托,做出极端行为。这是文化信念、文化根基的缺失。的确是这样,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例子。野生动物园随意下车,漠视园规,最终付出生命的代价;
马路上不遵守交通规则酿成事故;
在马路上开车赌气,危险别车的也大有人在……所以,分解“德”字,就是走正道,依本心。规则的破坏者也是破坏规则的受害者!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的学习,在当今社会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在实施时,要注重课程的开放性、实践性、活动性,学以致用、知行统一,让学生主动参与、真实体验、创造生活,重在情感体验而非形式,社会性发展的完善表现于与他人的交往。所以,在教学本课程时,要将情感态度放在第一位。

其次,听了这么多示范课,给我印象最深、回味无穷的是《课间十分钟》。它让我看到了孩子最本真的快乐,脸上的笑容让人温暖,似乎看到了暖阳下的花朵争相开放!让我一下子看到了以生为本的教育。整堂课设计思路非常巧妙,从话游戏、玩游戏到改游戏,期间注重了合作的培养和规则意识的教育与引导,这都是情感目标的达成。在做游戏时,老师先说规则,然后和学生示范,最后再让孩子尽情玩。由浅入深,层层递进,目标明确。环节设计非常巧妙,比如:在玩马兰花开的游戏时,设定游戏时间,“叮铃铃”的铃声一响,播放下雨的图片,身临其境,“下雨了,下雨了,我们赶快回教室,坐下吧!那在教室玩什么呢?”接着引出下一个游戏“东西南北”。衔接非常紧密,课堂收放自如,让人听着非常舒服!本堂课来源于生活又服务于生活,尊重了学生的成长规律,学生活动很有张力。让我也学有所获!

最后,优秀的课堂都具有共同特点,都是在学生不知不觉中度过了快乐的40分钟。我觉得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在课堂的设计上巧妙播放视频,不但能很好的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能在视频中传播知识。尤其是低年级的课堂,多运用具有针对性的图片、视频,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让枯燥的课堂充满乐趣。第二,教师的语言也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既要精炼,又要富有感情,可以很顺利地把孩子们带入课堂情境中。第三,道德与法治的课堂必须活起来。让学生在体验中学习,在活动中成长。第四,教师的应变能力要强,针对课堂上的问题生成,及时解决问题。不能为了课堂设计而上课,应该为了孩子们的成长及时调整。第五,每堂课的情感目标要当做重点。情感的渲染不仅是新课标的要求,也会让课堂更生动。

今后,我要不断深入钻研教材,读出教材的本意和新意, 把握教材的精髓和难点,把教材内化为自己的东西,学习优秀教师的做法,不让自己的身躯挡住孩子们的阳光,大胆创新,带领孩子们在阳光下奔跑。在教学路上,不断磨练自己、完善自己,争取早日成长起来!一路谨记“立德树人,立心为本”!

【篇3】法治思想的感悟

浅谈学习道家思想的感悟

201211012910 李趁 教育技术

【摘要】道家是中国春秋时期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中最重要的思想学派之一,其思想随着历史的发展,以其独有的宇宙、社会和人生领悟,在哲学思想上呈现出永恒的价值与生命力。本文就中国哲学史课所学到的道家思想浅谈自己的感悟。

【关键字】道家思想,老子,庄子,人生

因为对中国哲学史感兴趣,于是选择了这门公选课,而并非是所谓的盲目追求国学热。学习了各个时期各个学派的思潮,对于道家思想,映像格外深,对其有一种别样的喜爱。道家思想中蕴含的一些人生哲理深深的把我折服。

道家思想的创始人是老子。一般认为,老子本姓李,名耳字聃,楚国苦县人。与孔子同时,生活在春秋时代。曾当管理书籍的小官,相当于今天的图书馆馆长之类。按照《庄子》中的记载,孔子曾“问礼于聃”。结果是孔子被老子教育了一顿,但孔子不但未生气,反而猛拍老子的马屁,称老子是“乘风云而上天”的龙,还很激动地感叹道:“朝闻道,夕死可矣”,这大概就有了“老子天下第一”之语。司马迁《史记》中记载,老子活了二百多年后,骑着青牛“西出函谷关,莫知其所终”。究竟老子后来仙归何处,至今仍然是个未解之谜。

老子对中华文化乃至世界文化的最大贡献就是他的著作《老子》(也称《道德经》)。《老子》是道家思想的开山之作,代表之作。《老子》流传至今,版本甚多。传世本《老子》有81章,分为道经和德经两部分,共5000余字。虽然篇幅不长,文字简短,但却蕴含哲理,闪烁智慧。它用高度抽象概括的语言揭示了自然界和社会的一些永恒法则。其中心就是要说清一个“道”字。但“道”到底是什么呢?或许正如老子在《道德经》一开篇便坦言:“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道是不可名,不可言,不可谈的。道是不用耳朵听来的,听来的道便不是道。道也不是用眼睛看出来的,看来的道不足以称为道。道更不是可以说得出来的,说得出来的道,又怎么称得上是其道呢?道是无形无体的,这种潜移默化的道,或许确实要把自己升华到一个超脱凡俗的圣人才能真正体会其精髓所在。虽然如此,老子还是认为“道”确确实实存在。“道”是万物之母、宇宙本原, “道”又是自然运动的规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种宇宙天地之大“道”,或许就是我们人生需要领悟与追求的最高境界。

而庄子作为道家学派的另一代表,庄子的哲学主要接受并发展了老子的思想。他认为“道”是超越时空的无限本体,它生于天地万物之间,而又无所不包,无所不在,表现在一切事物之中。然而它又是自然无为的,在本质上是虚无的。在庄子的哲学中,“天”是与“人”相对立的两个概念,“天”代表着自然,而“人”指的就是“人为”的一切,与自然相背离的一切。“人为”两字合起来,就是一个“伪”字。庄子主张顺从天道,而摒弃“人为”,摒弃人性中那些“伪”的杂质。顺从“天道”,从而与天地相通的,就是庄子所提倡的“德”。在庄子看来,真正的生活是自然而然的,因此不需要去教导什么,规定什么,而是要去掉什么,忘掉什么。既然如此,还用得着政治宣传、礼乐教化、仁义劝导?这些宣传、教化、劝导,庄子认为都是人性中的“伪”,所以要摒弃它。其实这话说得还是有些道理,现实社会中提倡宣传礼仪仁教,然而现在人们的素质没见有提高许多,反倒是****、欺蒙拐骗盛行,这多少还是说明现行的一些制度存在一些问题的。法治有它一定的威慑力,然而德治才能去出根本。只有加强对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现实中****、欺蒙拐骗的行为。

庄子认为如果能做到“齐物”,那么他便能达到“逍遥”的境界。因此他提出了“逍遥无待之游”——“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的理想人格论。“道”是客观存在的,又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其存在不以他物为条件,不与他物相对,在时空上是无限的。庄子提倡“以道为师”。他认为,人们通过修养去体验“大道”、接近“大道”,可以超越人们对于生死的执着和外在功名利禄的束缚。但这不需要人为的去做什么。庄子的修养原则是“不以心损道,不以人助天”,以此而可以达到“寥天一”的境界。其生命体验、审美体验的方式是直觉主义的“坐忘”。什么是“坐忘”呢?其要点就是超脱于认知心,即利害计较、主客体对立,分别忘执,认为这些东西(包括仁义礼乐)妨碍自由心灵,妨碍了灵台明觉,即心对“道”的体悟与回归。心净或许才能真正体会“道”的真实含义,才能明白“道”对人们的作用吧。

道家是一个偏好自然与直觉的学派,它深刻反映了当时小农社会那种不甘保守,又不敢进取的思想。对于封建制度的束缚,他们是想打破的,然而对于新社会的发展潮流,却又不能接受。结果只能是对自然的原始社会生活的憧憬和思慕。道家思想就成为当时人们对生活的精神寄托。所以可以说道家的自然主义是服镇痛剂,抚慰那些受创伤的中国人的灵魂。老子教人以守愚之为智,处弱之为强,其言曰:“·······不敢为天下先”,“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从中可以看出老子思想充满着智慧。虽然表面上看来是一种消极的生活、学习态度,但是把自己摆在一个很低的地位,然后等待时机爆发,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好的方法呢?中国人不是有一个成语叫“笨鸟先飞”吗?守愚不一定就是你是愚钝的,处弱不一定你就是弱小的,有时候我们应该选择看低自己的成就和地位,这样才能更为明智、更为强大。

对于道家思想的好与坏,我不敢妄下结论。只是个人觉得道家的智慧肯定不会比儒家的差多少。道家的思想或许才是人们真正应该追求的。金钱、权力、荣誉,一切都是浮云,生来没有,死去你也不可能再拥有它们了。或许真正的幸福就是像陶渊明那样享乐于简朴的田野生活。回归于自然,那才是真正的幸福。现在的人们,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回归于自然,因为他们在追求物质财富的过程中,发现原来拥有了权力、拥有了金钱,也不一定幸福。感受自然、回归自然,亲近自然,以“无为”来享受生活的乐趣,

在学习道家思想过程中,我从中也汲取到了很多很多人生哲理,道家的许多名言对于我的启发都非常的大。在我看来,无论儒家道家法家还是其他学派思想,能够启发人,都是值得我们去研究学习的。

对我启发最大的就是:“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水不仅是生命的摇篮,而且是文化的源泉。古今中外圣贤们往往从流水中获得了人生的感悟。管子在《水地篇》中提出:“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也”的命题。孔子面对滔滔东去,奔流不息的流水顿生感叹:“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西方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以水为喻,指出“人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唐诗“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蕴含着多少人生的况昧?印度诗人泰戈尔用优美的诗句表达出深刻的哲思。“不是锤的打击,而是水的载歌载舞,才使得鹅卵石臻于完美的”。

但是在水中真正深刻悟出为人之道的当首推老子。老子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尹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认为,有道德的上善之人,有像水一样的品格,为人要像给万物带来益处而不求回报的水一样。水总是往低处流,故绝无倾覆之患;
水滋养万物而不求回报,显得那仁慈;
水,表里如一,所以它诚信;
水,公平如镜,一视同仁,所以它善治;
水能荡涤污垢,载舟覆舟,降洒甘露,攻坚克强,功能无量,所以它善能;
水,可因循四季,变为雨雪冰霜,保护万物生灵,所以它善时。“七善”是老子对理想人格的阐述。“不争”“处下”是老子的生存之道。的确,以水为镜,可鉴人生:如水之静,淡定从容静若水;
如水之明,正直磊落明若水;
如水之谦,轻看名利淡如水;
如水之化,随机应变柔若水;
如水之韧,百折不挠韧若水。

总之,学习中国哲学史不单单是了解了我国中国哲学的历史脉络,更重要的我是从中学习到了一种精神的精髓。而道家的思想,作为众多精神中的一粒璀璨明珠,我从中懂得了很多。

【参考文献】

[3]冯友兰.中国哲学史[M].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篇4】法治思想的感悟

2016年秋季学期,原《思想品德》学科修订为《道德与法治》。我正好上八年级新教材。从教学实践中,感悟到这门课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整个教材从内容到形式都有较大的变化。从内容上看:逻辑性更强、可教性更强、可读性更强;
从形式上看:版面更小、颜色更爽、比例更好。《道德与法治》这个学科是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与时俱进的,是“以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为根本目的”,它的本质是体现核心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落实教育。通过课堂教学实践,可以看出,此次教材修订,重点融入了如“生命教育”、“公民意识”、“全球意识”、“平等、责任意识”等几种现代公民重要品质修养方面的内容。同时,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采取有专题,有渗透,显隐结合,多维展开,循环往复,螺旋上升式的编写体例,整体构架超越知识,指向价值。我认为,我们在课堂教学中要特别注意,要以初中学生生活为基础,注意选择适当的,在现代生活中仍富有生命活力的教学素材,遵循育人规律;
关注学生的真正成长;
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多进行开放式提问、讨论;
鼓励大胆质疑,发散性思考问题,创造性解决问题;
注重批判性思维的训练和培养。这就要求我们学科的教学,必须有三个改变,必须改变死教课本,要超越知识传递性的学习,必须改变简单告知对与错的方式,必须改变成人单方面的说教。在此,我们应该领会到,方式方法只是手段,知识技能是我们显性教育成果,正确价值观的形成才是最终目的。
新教材尤其强调了核心素养下的课程改进和整体育人,道德教育是课程的基础,是中轴和根本,并且,“问心的道德”胜于“问理的道德”。道德确实就是自觉自愿的,内心的自愿选择胜过一切高大上的理论,而至于学生自愿选择的对与错我们很多时候无能为力去控制,但我们不能因为艰难和不可控性就不去做,我们至少可以通过“问理”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去进行高质量的引导,若是让我们自己和学生们都心怀“信仰”,那就基本达到目的,很多问题不需要道理,拥有适合的做法就好。
关于教材使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认真钻研教材,在教研引领下用好教材;
二是立足教学实际,创造性的使用教材;
三是以新教材的使用,带动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的转变;
四是重视研究评价方式的改革。如,教学中可以设定学期目标,找准教育的核心词。比如依据教材,按年级形成整体的育人主体,七年级侧重“积极”,八年级侧重“尊重”,九年级以“责任”为主题。或者用“热爱生活”、“与人为善”和“责任担当”也可,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所擅长的方面设定主题关键教育,这样进行一整年的,一个核心主题下的,

对学生有目的的教育和反复强化的影响,总会有收效的。
关于法律板块的教学,要注意把法律的约束力量、底线意识与道德的感化力量、提升精神有机结合;
把法律知识与法治事件(案例、问题有机结合(以案说法。采取贴近学生、贴近生活的多样化教学方式,将中国法治予以鲜活的叙述而非呆板的灌输,防止片面追求升学率的考试体制下的应付差事式的死记硬背,“从小培养学生一种对于未来社会‘法治生活方式’的信仰和追求!”
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我们一定能培养出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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