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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小明案件对照检查材料(8篇)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1-26 09:42:02

赖小明案件对照检查材料(8篇)赖小明案件对照检查材料  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打字速度80100字分钟或速阅卷指引一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阅卷须提前向审判庭的跟案书记员联系由跟案书记员安排阅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赖小明案件对照检查材料(8篇),供大家参考。

赖小明案件对照检查材料(8篇)

篇一:赖小明案件对照检查材料

  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打字速度80100字分钟或速阅卷指引一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阅卷须提前向审判庭的跟案书记员联系由跟案书记员安排阅卷时二阅卷人员阅案件材料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整理表

  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

  岗位招聘名称数量

  岗位职责

  岗位要求

  1.负责相关案件材料的阅卷、庭前

  准备等相关工作;

  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打字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速度80-100字/分钟,或速

  况,宣布法庭纪律;

  录专业,打字速度140字/

  庭审记录83.客观、公正、准确记录开庭、调分,正确率95%,有一定的

  人员

  查、质证、调解等案件审理情况;法律常识及基础知识,有法院庭审书记员记录工作优先

  4.庭审结束,负责庭审笔录与双方录取。

  当事人较对签字。

  阅卷指引

  一、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阅卷须提前向审判庭的跟案书记员联系,由跟案书记员安排阅卷时间。

  二、阅卷人员阅案件材料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出示律师执业证或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借阅卷宗登记本》登记阅卷人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阅卷人签名”栏签名,将律师执业证或身份证件交由管理人员暂时保管。3、阅卷人应保持卷宗整洁,不得涂改、损毁、抽取案件材料。4、阅卷人复印案件材料应经管理人员同意,并按规定支付复印费用。5、阅卷完毕,将案件材料交还管理人员,待管理人员检查后,取回律师执业证或身份证件。三、查阅案件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诉讼代理人应当保密。四、人民法院对修改、损毁、抽取案卷材料的当事人、诉讼代

  理人,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五、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庭审记录

  2月22日下午,80名消费者起诉乐视恶意违约、消费欺诈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原告方为80名,参与,《春节签到打卡手机红包100%获得》的活动的消费者。被告方为: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上简称被告一、二、三)、乐视海韵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被告四)

  诉讼请求

  庭审中,原告方提出了以下诉讼请求:

  1、判决四被告履行兑换原告每人一部市场价为3999元人民币

  的乐视手机的义务。

  2、四被告的欺诈行为应赔偿原告每人可兑换手机价值的三倍即

  11997元。

  3、判决四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方提出以下答辩意见:1、主体方面,被告四是《春节签到打卡手机红包100%获得》的主办方。被告一二三只是协助被告四发布了活动信息,均不是此次活动的主办者,主体不适格,不应承担责任。

  2、在此次活动中,被告只是存在工作上的瑕疵,发布的内容只是文字上错误,工作疏忽造成的,不属于欺诈。被告方也一直在履行约定,只是与客户在兑换手机的型号上有分歧,不能算违约。

  3、此案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合同关系,更不存在欺诈行为。4、被告没有滥用诉权,没有恶意拖延诉讼

  5、原告的身份需要核实,不能完全确定都是符合兑换条件的乐迷。对于主体问题,原告方认为,由于乐迷社区是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旗下的官方互动社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备案号显示又是该网站主办单位和所有者,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另是乐迷社区官方微信服务号运营主体,上述网站和主体均发布了活动贴,参与了打卡换手机活动,均是活动的当事人是。在事发后,在北京市工商局朝

  阳分局六里屯工商所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中处理中,乐视海韵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自行承认是作为乐迷社区此次活动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并自愿对此事负责。因此上述四被告应当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庭审中,原告方提交了17份证据。被告方没有当庭提交证据,对原告方的证据进行

  了质证。对于原告提交的部分证据,被告表示要庭后去核实,才能发表质证意见。同时由于消费者于

  2016年3月向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六里屯工商所的投诉了乐视方面,原告也向法庭递交了调取证据的申请,申请法院从六里屯工商所调取调查笔录。庭审中,原被告就此案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展开争论。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原告方认为,应该适用《消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首先,此次活动中的乐迷是消费者。根据《消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本案中

  1、原告均购买了乐视产品,是乐视的消费者;对乐视有着高度的信赖,参加活动是乐迷消费行为的延续。

  2、参与的都是乐视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社区目的在于增加商家与消费者交流、培养对乐视产品的感情和对乐视的信赖,增加乐迷对乐视产品的信赖,培育更多的铁杆粉丝和追随者,目的在于增加对乐视产品的消费,培育市场。

  3、乐迷社区是乐视商城网站中的一个子网页,此次活动仍发生在乐视商城,乐视消费者交流社区,用乐米抢购手机的场景仍发生在乐视商城网站内,也即网络经营场所。

  4、原告有付出的代价,支付了相应的对价或成本。原告连续16天的打卡,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和精力,乐米是原告付出劳动换来的。其二、乐米是乐迷集市指定交易积分,100乐米=1元具有市场价值,用乐米抢购手机属于商品交换交易行为。其三原告支付对应的11400乐米,支付了成本。

  5、抢购的手机是为了原告的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6、2017年1月6日颁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采用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支付价款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消费者退还商品后应当以相应形式返还消费者。”因此网络上积分换购商品,也属于消费行为。第二,被告的行为构成消费欺诈。《消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本案中被告宣传100%获得手机,但只兑换100台,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存在商业欺诈。2月28日将“100%兑换手机”改成“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存在恶意欺诈。针对被告的恶意欺诈行为,只有对被告施以惩罚,才能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并警戒他人不采取类似行为。

  被告认为,不应该适用《消法》第五十五条,不构成消费欺诈。在此次活动中,被告与乐迷之间是合同关系。不存在消费欺诈。

  案件还将再次开庭,开庭时间择日通知。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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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赖小明案件对照检查材料

  起底金融巨贪赖小民

  作者:张丹丹来源:《党员文摘》2019年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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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时间上看,赖小民被查显得突然,被带走前8天他还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接受媒体采访,大谈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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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15日中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他被“双开”的消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当晚,又公开了赖小民“双开”现场的视频。

  华融作为国内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其掌门人的落马引起金融圈不小的震动。媒体调查出的细节则给赖小民案贴上了更多标签,比如“现实版高育良”、“金融贪腐第一案”等。围绕赖小民案的猜测不断发酵,一些和他相关的人也接连被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赖小民是江西瑞金人,1962年出生。当地人告诉记者,赖家住在象湖镇解放路社区。象湖镇是瑞金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如今已是当地较为繁华的地带了。但年纪大一些的人还是习惯把解放路社区称为绵塘村。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这里还是农村,村里有一大片水塘,赖小民就是在水塘边长大的。

  小时候的赖小民并不起眼。一名70多岁的赖氏族人告诉记者,当年大多数村民家庭条件都很差,读不起书的大有人在,赖家有五个小孩,家庭很困难,但赖小民是最会读书的那个,也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至于赖小民性格如何,老人表示“没有印象”。

  1979年,赖小民以瑞金市文科状元的身份考入江西财经学院(现为江西财经大学),就读该校统计学院国民经济计划专业。他曾多次对媒体自述,因为家庭困难,他靠每月21.5元的奖学金读完大学。

  在老乡们印象中,赖小民外出读书以后就不常出现在村里了。“官越做越大,我们老百姓很难见到。一般不知道他哪天回来,但他哪天回北京我们都知道,因为那天之后就会传出这一次又有谁去送了礼的说法。”

  顺着赖氏祠堂正对面的小巷往里走,就是赖小民家老人现在居住的地方。这片居民区以五层的联排建筑为主,有两个房地产项目,也有一些隐藏在居民楼后的别墅。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赖家很大,是个独栋,有一个大人(指赖小民的母亲)和一个保姆,经常有人去‘拜码头’。”

  1983年,21岁的赖小民以优异成绩毕业,被中国人民银行选中,进入计划资金司工作。在中国人民银行,他整整工作了20年,历任计划资金司中央资金处副处长、处长,银行二处处长,信贷管理司副司长,银行监管二司副司长。

  2003年,赖小民调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二部副局级干部。此后又担任过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局长、党委书记,银监会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主任等职务。在仕途上,赖小民顺风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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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是一个转折点。这一年,任银监会办公厅主任的赖小民调去中国华融任职。这是个微妙的时间点,既可能是再上一层的机会,也可能就此被边缘化。中国华融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中最大的一家,1999年由财政部出资设立。成立之初,它就被赋予了一个十年期限的历史使命——处置不良资产。按照成立初衷,到2009年10月,华融就会退出历史舞台。赖小民在当年1月出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上任伊始,赖小民就选择了与资产管理公司保守传统相悖的激进做法,着手推动华融的转型,强调商业化经营和盈利能力。

  华融的大扩张时代由此开启。到2011年时,赖小民总结华融主营业务包括资产管理、中间业务和财务投融资业务、对接子公司的金融牌照业务。这相比他接手时的单一资产处置业务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但这仍然不够,赖小民逐渐为华融集齐了银行、证券、信托、金融租赁、期货、消费金融、置业等金融业的全部牌照。华融的净资产从2009年的156亿元人民币扩大到2017年的1826亿元人民币。

  伴随这种狂飙突进式扩张的是高风险,华融内部对此有很多不同声音,但赖小民一意孤行。他活跃在不同场合,称自己是“华融的首席业务宣传官、首席推销官、首席发言人”,“一年行程33.8万公里,带领中国华融人拼命地干”。2012年,他升任华融党委书记、董事长。风头可谓一时无两。

  在这个过程中,华融高负债运行。同时,在赖小民的主导下,大量资金进入房地产和股市,不仅积累了高风险,也隐藏着利益输送的管道。

  2018年4月17日,赖小民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会,却没能像平时一样昂首阔步走出来。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当场带走。翌日消息传出,引发金融圈地震。

  记者查询港股“中国华融”的股价发现,这只金融巨头股在2018年4月18日、19日停牌,20日复牌后大跌11.95%,此后呈一路下跌势头。华融投资的多家A股企业市值也都受到影响。

  尽管赖小民被查来得突然,却并不令人意外。

  赖小民的胆大妄为令人震惊。办案人员在其住所搜出本外币折合人民币2.7亿元的现金,以及他暗中与原配离婚,但未向组织汇报,与香港情妇育有一对双胞胎等情节,与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剧情很相似,让人惊呼“看到了现实版高育良”。

  事实上,他的行为可能比“高育良”更严重。这在中纪委措辞严厉的通报中可见一斑:赖小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擅權妄为、腐化堕落、道德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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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坏、生活奢靡,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且毫无顾忌、不知敬畏、变本加厉,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群众反映特别强烈、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关于赖小民违纪违法行为的通报披露了不少细节。比如,“违背中央金融工作方针政策,盲目扩张、无序经营导致公司严重偏离主责主业”,“为个人职务升迁拉关系,搞美化宣传个人”,“频繁在私人会所和高档餐厅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安排或接受下属单位公款接待亲属旅游”,“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任人唯权、任人唯利、任人唯圈,严重污染企业政治生态”等。

篇三:赖小明案件对照检查材料

  1加强人员管理建立人员岗位公示制度人员离职离岗及时公示建筑单位受项目周期性的影响人员流动性较大岗位持续时间较短加上员项目联营合作异地承接项目人员横向纵向调动交流等因素离职离岗的事情或者一人多职多岗的事情经常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要加强对人员管理建立岗位人员的公示制度及时对发生变动的人员岗位进行公示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相关的业务伙伴防止人员离职离岗后仍然以公司名义从事业务活动或被他误认为仍是公司的业务代理人

  表见代理的构成及其防范的参考意见

  一、案例

  案例一:2003年初,江苏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承建了广州某广场工程。

  04年7月,分包该工程的包工头赵某出具一张欠条给材料商钱某。欠条载明:“今欠钱某工程材料款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以前所有欠条作废,以此条为准。”次日,建筑公司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负责人王经理在该欠条上注明“同意从广场工程款中扣除”,并加盖分公司的印章。据了解,分公司虽然是一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但王经理在广场工程建设期间,是具有建筑公司授予的“委托权”的。这份由建筑公司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主要内容为“授权王**为其代理人,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有效期限从2003年1月31日至2004年6月31日止”。

  之后,赵某偿还钱某100000元,其中有30000元是经分公司支付的。但余款钱某久追无果,最后只得诉至法院,要求赵某偿还欠款200000元,同时要求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向钱某出具欠条,双方已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赵某对其拖欠材料款的行为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因分公司的负责人王经理在欠条上的签名及加盖分公司印章的行为是在委托书有效期期满之后,故王经理的行为只是个人行为,不能代表建筑公司,因此判决赵某给付钱某工程材料款200000元。

  钱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中,赵某向钱某出具欠条后,分公司的负责人王经理在赵某出具的欠条上签字“同意从广场工程款中扣除”并盖章,虽然王经理在该欠条上签字盖章不是在建筑公司的授权期限内,但他当时仍然掌管着分公司的印章,因此,钱某有理由相信王经理仍有权代理建筑公司对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王经理在欠条上签字盖章确认债务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见参考法条)的规定,故王经理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行为,其当时所行使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因分公司是建筑公司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故建筑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遂判决建筑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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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王经理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如果构成,则建筑公司依法应承担支付材料款的法律责任。在审判实践中,构成表见代理应具备两个基本要件,一是相对人(即本案中的钱某)在主观上须为善意且无过失。二是客观上有使相对人误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表见事实和现象。

  在本案中,二审法院之所以判决建筑公司承担偿还责任,就是因为王经理在该欠条上注明“同意从广场工程款中扣除”并加盖分公司的印章的行为,足以使钱某认为其代表了分公司和建筑公司,构成了表见代理。

  案例二:2008年4月22日,某建设工程公司与某制冷设备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

  制冷公司向建设公司供应空调室外机1台、室内机12台,总价款47488元;送货地点为某小区13栋2楼2号,后面写有杨某的名字及手机号码。4月24日建设公司向制冷公司支付上述货款。5月4日制冷公司将空调送到指定地点,由建设公司的空调安装人员王某签收。10月22日,建设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交付空调室外机1台、室内机2台。

  一审法院认为,建设公司与制冷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合同中送货地点后面写有杨某的名字及其手机号码,但并未明确杨某为建设公司的指定收货人。制冷公司将货物送到约定的交货地点,有理由相信王某作为建设公司的空调安装人员能代表建设公司收货,应当认定制冷公司将货物交付给王某即是交付给了建设公司。据此判决驳回建设公司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建设公司提起上诉,称合同中杨某的名字及其手机号码紧接在送货地点后,属于送货条款的一部分,杨某即是建设公司指定的收货人。案涉空调的运输合同是制冷公司与物流公司签订的,物流公司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应该由制冷公司签收。王某的签名出现在签收栏中,只能是代表制冷公司作出签收货物的意思表示。由于制冷公司提供的空调室外机电压与小区电压不符,在调换过程中,建设公司与王某因安装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制冷公司直接通知王某将空调提走,致使建设公司至今未收到。请求撤销原判,予以改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其上诉。在建设公司与制冷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中,送货地点后写有杨某的名字和电话号码,通常情况下,制冷公司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杨某签收货物。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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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制冷公司提供的货物运到约定交货地点后,由建设公司的空调安装人员王某签收。虽无证据证明王某有代建设公司收货的代理权限,但建设公司对其在事实上收到王某在约定交货地点签收的空调机并无异议。建设公司关于在调换过程中,制冷公司直接通知王某将调换后的空调提走,致使建设公司至今未收到的主张,因无证据证明不成立。

  二、表见代理的定义及其构成要件

  1、表见代理的定义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表见代理,本属于无权代理,但因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发生法律关系,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在这种情况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民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虽是无权代理,但立法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所以实质上又是一种有效代理。若无权代理行为均由被代理人追认决定其效力的话,会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害,因此,在表见的情形之下,规定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更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并以此加强代理制度的可信度。2、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和《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表见代理的构成必须符合以下法定要件:(一)、须行为人实际无代理权。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本人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在上述情况下,行为人以个人的名义与相对人为民事行为,是希望与相对人发生某种民事上的效果。(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了交易行为。也就是说,存在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假象,且相对人不知情且尽了注意义务仍无法识别。行为人有代理权这一假象既可以是因本人的行为造成,也可以是因行为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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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同相对人主张构成表见代理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不仅应当举证证明代理行为存在诸如合同书、公章、印鉴等有权代理的客观表象形式要素,而且应当证明其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参见备注《指导意见》)。

  (三)、相对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相对人确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其不知行为人无代理权并非由于相对人的疏于注意所致。如果相对人是恶意、有过错的,仍构成表见代理,则损害本人的利益,有悖于设立表见代理的宗旨,有损民法的公平原则。

  (四)、作为成立表见代理之基础的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须具备民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包括二者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行为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等。

  此外,表见代理一般需要表见事由,表见事由包括:工作证、空白合同书、介绍信及商业惯例。

  3、表见代理与有权代理、无权代理及越权代理的关系:有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有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为,是一种有效代理,属于有效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未经被代理人的授权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为。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经过了被代理人的授权,而其行为超出了被代理人的授权。在一般情况下,无权代理及越权代理都属于无效代理,但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下,此两种代理则为有效代理:1、被代理人事后追认,即追认代理。在这种情况下,无权代理和越权代理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2、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即表见代理。在这种情况下,无效代理和越权代理属于有效的民事行为。

  三、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表见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1、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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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订立合同,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是,只要存在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表见代理成立,行为人的代理行为就应当按有效的代理来看待;在此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就应当是有效合同,相对人不享撤销权。

  2、本人(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表见代理被认定成立后,其在法律上产生的后果同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一样,即由被代理人对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代理人对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代理人因表见代理成立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被代理人有权根据是否与代理人有委托关系、代理人是否超越代理权以及代理权是否已经终止等不同的情况,以及无权代理人的过错情况,依法请求无权代理人给予相应的赔偿。无权代理人应当赔偿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参见备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内容)。

  4、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使被代理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无权代理人应依法赔偿。但是并非所有的表见代理都对被代理人不利,当表见代理是使被代理人从中受益时,根据公平原则,权利义务应当对等,无权代理人有权要求被代理人支付因实施代理行为而支出的相关的合理费用。

  四、表见代理的类型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结合我国现行的民事立法,表见代理类型存在三种。即授权型表见代理、越权型表见代理、及权限延续型表见代理。

  (一)、授权型表见代理。授权型表见代理即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授予他人代理权,但却实际上未授予,或明知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造成相对人(即第三人)误以为行为人有代理权时,本人要对相对人承担实际授权人的责任。现实生活中有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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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人以明示形式(即书面、口头)直接或间接地向相对人(即第三人)表示已经授权或者承诺给予授权而实际上未授权,相对人依赖本人的表示而与行为人进行的交易行为。

  2、将具有代理权证明的文书、印章交与他人,他人凭此以本人(含法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相对人对此信赖而进行的交易。

  3、本人以默示或即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

  (二)、越权型表见代理越权型表见代理可以称为超越代理权的表见代理,有两种表现形式:1、本人虽对行为人的代理权作了某些限制,但未在委托授权书中说明,或者本人授予代理人一定的代理权,但事后又加以限制,代理人不顾其限制,相对人不知情,这时,应构成表见代理,由本人承担其后果。2、本人委托授权不明,而客观情况又能使善意相对人误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即使行为人的行为超越了本人意思的授权范围,也成立表见代理。(三)、权限延续型表见代理。这种类型指本人与行为人曾有代理关系,但代理权已经终止或撤回后,本人未及时向外部公示,相对人并不知情。其主要有两种情况。1、代理期间的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后的代理。本人应当在公示给第三人的授权委托书中载明代理期间及代理事务。2、本人撤回委托后的代理,这种撤回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撤回的通知送达代理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代理人仍代理民事行为,则构成表见代理。

  五、表见代理的防范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应提高各级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加企业员工的法律常识,加强对项目经理的普法教育,坚持依法经营,照章办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表见代理的行为的发生。防范表见代理及其风险,应注意以下在几个方面:

  1、加强人员管理,建立人员岗位公示制度,人员离职、离岗及时公示。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结,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

  建筑单位受项目周期性的影响,人员流动性较大,岗位持续时间较短,加上大量外聘人员、项目联营合作、异地承接项目、人员横向纵向调动交流等因素,离职离岗的事情或者一人多职多岗的事情经常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要加强对人员管理,建立岗位人员的公示制度,及时对发生变动的人员岗位进行公示,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相关的业务伙伴,防止人员离职离岗后仍然以公司名义从事业务活动,或被他人误认为仍是公司的业务代理人。

  2、完善授权管理制度授权委托书是表见代理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立完善的授权管理制度,完善授权包括起草、审批、授予在内的授权流程,规范授权范围、权限、期限、受托人身份等不仅是防止表见代理产生的重要手段,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及风险防范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授权委托书的权限一定要明确,期限要加以限制,附带加盖红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时一定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及有效期,针对一个事项出具两个授权委托书时一定要注明以哪个为准,并及时将修改后的委托书送达相对方,作废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及时收回,必要时,将所开具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公示或者公证,对于已到期的授权应当及时告知相对方。3、加强对公章的管理形成表见代理的纠纷,构成他人“依法有理由相信”的证据往往是企业证照、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项目章、法人委托书、稍一疏忽,就可能引来官司。因此,企业要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对于公章的管理,要做到专人保管,审批权限明确,一章一请示,一章一登记。公章需要外借时,应当派专人前往,现场审查,遇重大事项,及时请示。合同章是企业经营中的重要工具,法律上的重要证据,更要严格控制,审批权限为总经理。合同章最好不要交与行办室和公章一同管理,否则很容易混淆使用,合同章是专用在工程合同和协议书上的,必须有合同管理部门评审合同总经理亲自过目签字后方可加盖合同章。财务专用章是公司财务收支的重要工具,同时也是法律上的重要证据。其审批的权限应该为公司的财务主管或财务总监。财务专用章使用频繁,一般由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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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管或财务总监负责,对外出据欠条或能形成法律文件时应该请示总经理,平时使用时也要做到一章一登记。

  项目部印章由于具有不需备案、易于伪造或私自刻章等特点,因此,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就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及事项做出明示,并可在项目部印章表面做必要的权利限制标记。

  4、加强合同管理,实行风险抵押承包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构成经济风险的主要来源是项目部,应当建立项目经理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在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前,先与项目经理签订风险承包合同,合同内容应该具备明确双方关系、确定经营方式和范围、承包方式、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工程资金结算、变更和终止、违约责任等。同时签订抵押协议,抵押可以分成三种形式,一是现金抵押,按工程总造价的5%到10%交纳现金。二是房产抵押,将项目经理本人的房产证交给公司并签订房产抵押协议书,去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三是机动车辆的抵押,凭机动车辆的抵押协议书到车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要约束项目经理的各种行为,还要通过公司各个环节限定项目经理的权限,并且要用有限的公式方式让相关人(如业主、供货商等)了解项目经理的权限。对项目经理进行授权限制。项目经理的施工代表人地位与权限来源于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直接授权,因此,从授权内容上对项目经理权限进行适当的规范与限制是防范项目经理引发法律风险的源头措施。(1)明确授权。在开工前,以授权委托书的方式明确项目经理的授权事项、授权范围和期限,并将该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或在施工过程前向发包人和以确定的分包商及材供单位送达,保留其签收记录。(2)授权排除。在对项目经理的授权中,将不希望或不适宜由其决定的事项加以明确排除,包括合同修改与变更、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变更、重大分包事项、重大材料及设备、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对外提供担保等。5、加强对联营合作项目的人员管理和授权排除联营合作项目因其项目的特殊性,有时合作方人员需以相对方的名义从事各种活动,或者在相对方的项目中担任职务,经常导致他人误认为是相对方的员工,在合作项目结束后仍与其发生民事行为或要求其代为签收、签署相关文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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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联营项目的人员管理,在授权上、岗位任职上加以约束和排除,及时告知相关当事人,必要时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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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法条:一、《民法通则》

  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第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六十八条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二、《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

  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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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

  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第十三条被代理人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产

  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四、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3、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表见代理制度不仅要求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在客观上形成具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且要求相对人在主观上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合同相对人主张构成表见代理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不仅应当举证证明代理行为存在诸如合同书、公章、印鉴等有权代理的客观表象形式要素,而且应当证明其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

  14、人民法院在判断合同相对人主观上是否属于善意且无过失时,应当结合合同缔结与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因素综合判断合同相对人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此外还要考虑合同的缔结时间、以谁的名义签字、是否盖有相关印章及印章真伪、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与地点、购买的材料、租赁的器材、所借款项的用途、建筑单位是否知道项目经理的行为、是否参与合同履行等各种因素,作出综合分析判断。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孟子•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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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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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赖小明案件对照检查材料

  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心得体会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凝聚干事正能量、营造发展好环境,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党委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大讨论活动。就此次大讨论活动我谈三点体会。

  一、解放思想,是挣脱旧束缚、转变世界观的一个重要理论武器,是指导我们思想建设和其它一切工作的制胜法宝。解放思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是一个人一生通过学习教育来提高思想水平的过程。通过解放思想,我们国家采取了开放,实践证明开放为中国带来了新的机遇和发展,因此我们认识到解放思想对一个国家、一个企业乃至每个人都是有重大影响的。解放思想,能够让我们认识到“差不多”、“可以了”、“还行”这样的想法是不行的,认识不上去,思想不解放,什么工作都不会做出大的成绩来。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才能与时俱进,才能在工作中不断开拓新局面。

  二、转变作风,是增强党员干部队伍凝聚力、执行力、创造力、战斗力的必要手段,也是塑造党员队伍高大形象的有力举措。转变作风在内化于心,从思想开始,补好理想信念的精神之钙。党员干部应当持续保持清醒的头脑,端正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党性原则,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筑牢改进作风的思想基础,把不正之风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转变作风要外化于行,真抓实干,不断加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严守各项规定,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要持续贯彻落实的长期性,做到始终如一,坚持再坚持,改善再改善。透过作风的不断转变和改善,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带动普通群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这次“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大讨论活动,对我来说,既是一次用新思想、新观念重新审视自我、反思自我、解剖自我、提高自我的机会,更是让一次自己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的洗礼。通过学习讨论和对照检查,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思想上落后和固化,行为上满足现状,我决心改正自己,用全新的思想和理念,提高自身素质和党员修养,在工作中、生活中继续努力,发挥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崭新的事业要有创新的思路。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实行开放,思想上革新、制度上创新,到进入新时代实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创新型政党,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这其中离不开两个字“创新”,正如******所说,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当前基层工作任务繁重,不免会出现思维刻板、视野狭窄等问题,因此要解放基层干部思想,关键在于破除封闭狭隘的观念,激励基层人员成为“李云龙式”的干部,要敢于在逆境中创新,在困境中成长,要敢于打破常规,学会逆向思维,要创新工作方法思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只有这样,才能把基层工作干出亮点、干出特色。

  通过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把握******关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两会”精神。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谈几点心得体会:

  第一,审视自我,以善作为的姿态改进自己缺点。对于我自身而言,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上或多或少存在着各种问题和缺点,例如:工作中缺乏创新性,总想按部就班;说话不讲究方式方法,存在“好心办坏事”现象;生活中存在容易急躁等。对于一名服务群众的基层干部,如果抱残守缺,不思进取,势必会落后于人,被时代和集体所淘汰。所以,在今后

  的工作我会正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增强危机意识,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向身边的人学习,不断取得进步。

  第二,敢于担当,以谋大局的站位做好自身工作。******指出:“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要勇于担当,敢于干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努力树立起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三,狠抓实干,以谋创新的精神提升工作水平。工作创新要做到意识创新、思路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针对热线工作,要提前谋划,主动了解群众近期反映的各类问题,主动谋划如何落实每项工作任务。打好工作提前量,做到程序性事务信手拈来不拖沓,非程序性事务有准备不慌乱。坚持想在前、做在前,用创新的思维对待工作,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难题、帮民困,真心实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思想的大解放,就没有事业的大发展。可以说,开放历史上的每一次发展提升,实际上都是思想解放的最终结果。开展“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主题行动以来,我的思想站位得以提高、真抓实干的信念也更加坚定。

  一、解放思想,及时更新观念。

  在中国革命、建设、、新时代发展的百年历程中,解放思想不仅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理论武器,更是指导党的实践的有力工具。可以说,解放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传家宝”,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助推器”。

  二、查摆问题,着力解决问题。

  解放思想不是闭门造车、异想天开,而是着眼现实,冲着问题去,对照问题改。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就是一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对照本次主题行动,结合自身实际,查摆问题并着力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自身觉悟,争创实绩。

  一是要破除等靠思想。今后在教学与工作上都要增强积极性主动性,主动按照工作计划、教学计划开展工作。克服被动思想,增强只争朝夕的工作紧迫感,对待任何工作都要立说立行。

  二是要破除畏难思想。坚持有坚必攻、有难必克,要有**难题的勇气,做到勇往直前,发扬敬业精神与刻苦钻研的精神,认真钻研理论,提高教学水平。

  三是要破除止步不前的思想。要善于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勇于在工作中求突破。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同时,不断摸索、探究,力求在教学方法、工作方法上寻求突破。

  三、真抓实干,做到知行合一、

  真抓实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事业干出成效的重要保证。只有实践才能出真知,只有实干才能有成绩,只有落实才能谋得发展。

  党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更应该发挥理论引领作用,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承担起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任。作为党校教师,不仅要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还要做到知行合一、今后要着力提高执行能力,确保工作事事有落实、件件有成效。

  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的重要性。以此次主题行动为契机,对标对表,

  找准自身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做到精准发力,为党校发展、原平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讲奉献、敢作为,既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继承党的优良传统的重要体现,更是推进党的事业不断前进的客观需要。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出现“本领恐慌”“为官不为”“循规蹈矩”等情况,“不会为”“不敢为”“不愿为”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的根子还是缺乏奉献和牺牲精神。做一名基层干部,就要牢记使命,认真履责,乐于奉献,敢于担当。

  作为乡镇干部要以先锋的要求自觉担当。当先锋、做模范是共产党员与生俱来的使命。这就决定了共产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要当好示范。******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这“五个敢于”,是对担当精神的科学阐释和时代解读,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要求党员在日常履职看得出、需要关头用得上、关键时刻扛得起,让党放心,让人民信服。而要做到这些,必须发扬奉献作为的精神,无论是在领导岗位还是在平凡普通的岗位,都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儿,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努力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发挥好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和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工作要求,为确保完成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目标任务,区党委在年初召开了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我校也迅速行动,相关部署动员、制定方案、督导落实等工作随即展开,各项工作正如火如荼推进落实。

  任何工作的推进,作风是保障,落实是关键。作风只有在落实中才能体现,落实是作风务实能力扎实的具体表现。在如何抓落实这个问题上,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提出了“大胆解放思想抓落实、践行党的宗旨抓落实、强化责任担当抓落实、坚持求真务实抓落实、不断提高本领抓落实、树立鲜明导向抓落实、坚持以上率下抓落实、完善体制机制抓落实”八个要求,给我们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途径。

  综合这八个要求,我认为,都离不开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执行能力。执行能力的强弱决定了一个人的作风是否扎实、落实是否有效。人在事上练,刀在石上磨。我们每个人的成长没有捷径可走,每项工作的完成同样如此,唯有脚踏实地。

  要担当作为,挺起责任之肩。为官避事平生耻,越是艰难越向前。担当干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担当和作为是一体,不作为就不担当,有作为就要有担当。当前,山南正在全力打造“六个走在全区前列”,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凡是有利于山南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山南职校学生健康成长的事,我们都要主动担当、冲锋向前。

  要勤学苦练,修好成事之才。软肩膀挑不起硬担子。没有干好工作的能力本事,徒有满腔热情也干不好事情。无论是干事创业还是攻坚克难,不仅需要宽肩膀,更需要铁肩膀。我们每一名教师都要博学广识,多读书、读好书,从书本中汲取智慧和营养。要结合工作需要学习,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仅要做知识的“存储器”,更要做知识的“处理器”。在干中学、学中干,起而行之、勇挑重担,在积极投身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中,积累经验、锤炼能力,以过硬本领展现积极作为,以良好作风推动工作落实。

  巴菲特曾说过:“不是你的能力决定你的命运,而是你的决定改变了你的命运”。一个人想法积极,那么即使身处困境之中,你也会感到无限幸福;如果想法消极,即使身处顺境之中,你也会感到内心备受煎熬。“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就是让我们决定去改变思维,不要让你原来的思维限制了你的想象,让我们的思维转个弯,用另一种态度和方式去做事!

  让思维转个弯就是学会“改变”,事物只有不断的变化适应新环境才能保持永不衰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国经济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中国进入开放,从此中国走向经济高速发展时代。不但令世人瞠目的经济腾飞,还让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的吐故纳新,更是中国从“站起来”到“富起来”、走向“强起来”的脱胎换骨改变。目前公司正处于“改变”的关键阶段,随着内外发展环境的变化,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逐步推进,光电行业的市场机遇和挑战大大增加。产品体系化、智能化要求日益突出,各类探测器件、显示器件、芯片技术更新换代较快,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民营企业不断介入光电行业,产品竞标成为常态,整个光电行业呈现出竞争异常激烈的态势。公司应紧随变革趋势,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力争在新的战略机遇期实现升级发展。

  让思维转个弯就是学会“创新”,所谓创新,就是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在我们的工作中,或多或少都存在问题,想要创新就是要善于发现问题。只有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才能为你的创新创造“入口”。发现问题后,要善于从各方面考虑问题原因,找到问题核心才能有效解决问题。目前公司创新能力不强,“重传统、轻前沿,重型号、轻基础,重单装、轻体系”的问题十分突出。惯性思维、路径依赖严重,对装备发展的新目标新要求领会不深,对工艺技术的新趋势新特点不够敏感,原创性前沿性基础性研究不多,公司产品结构相对单一,新产品开发速度相对缓慢,产品技术含金量不高,体系化思维还未形成,产品盈

  利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与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产品研发设计偏重于满足战术技术指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还存在较大差距,武器装备“六性”设计和验证不充分;工艺改进对生产效率的提升作用不明显、监督不到位,部分装备反复暴露出工艺执行纪律差、一致性不好、可靠性不高等问题。

  基础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需要创新,管理人员基本功不扎实,手段相对粗放,基础数据不足,工作细节落实不到位;部门成本意识不够,不能有效识别并减少浪费环节,部分管理制度学做脱节,基本流程没有固化,个别问题屡抓屡犯,不能严格起到规范行为。

  让思维转个弯就要去“实践”,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不是靠想一想,说一说,发发唠叨。后面该怎么做又怎么做,一些安于现状、畏难情绪、不敢担当等问题重复出现。我们要把想法付出实践,在实践中改进,在改进中前行。敢于直面现实、直指问题、解决问题。目前公司已在立足公司原有产品领域的基础上,紧扣装备发展的需求,积极拓展产品领域和层次,支撑公司后续发展。如:在观瞄装置领域、在单兵光电领域、在位标器等新产品领域、在太赫兹项目领域等都已形成发展趋势。在履行强军首责、聚焦主责主业的同时,以更加饱满的精神风貌,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砥砺前行,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新局面!

  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只要学会用思维转弯的方法看问题,用正确的心态对待它,才会使生活充满阳光,使工作迸发出无限的潜能和力量,使企业遇到柳暗花明!

  根据公司党委会议精神,我们开展了“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大讨论活动。通过讨论学习,深刻领会,我深深体会到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认

  为这是一项很及时、非常正确的决策。认识到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的重要性,它是树立创新理念,促进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及途径。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素质,我自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清醒认识到自己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等方面与当前形势要求、发展需要还存有一定差距,解放思想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需求。

  通过讨论学习我认识到:

  一、要加强学习,为解放思想打牢基础

  当今社会已进入高速发展的轨道,信息化、智能化层出不穷。如不加强学习,就适应不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就会掉队、落伍,更谈不上干好工作。只有加强学习,才能更新观念,才能使思想从条条框框中解放出来。事实证明,只有勤奋好学、学以致用,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自己要学什么、为什么要学的问题应该首先解决。更多地审视自身,就会发现自己知识的“短板”,增强学习的针对性,不断地使自己学到的东西融入到实践中。只有这样,才能激发自身潜能,提高为公司服务的本领。古人云,“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炳烛之明”。总之,要想跟上时代发展,应对时代挑战,就必须坚持终身学习、坚持学以致用。

  二、要开拓创新,在创新中谋求发展

  公司发展到今天,产值从原有四千万、七千万到如今上亿平台,如果墨守成规、靠惯性思维去解决问题,做好工作是不可能的。我主管生产几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觉得与公司向高质量发展相比还存有一定差距,我们的任务还很重。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我们不解放思想,不更新观念,不敢于研究新的生产工艺流程,不积极探索新的验收方式,总是照搬照抄传统的工作方法,用传统的粗放管理方式指导生产,那么生

  产工作就会停滞不前,就会处处存在难点、卡点。从其中一种意义上讲,这就是一种后退。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我们只有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创新思路,不断研究新举措,用创新的理念、开拓的精神开展工作,才能推动公司高质量的发展。

  三、要团结协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凝聚合力

  团结才能凝聚智慧,产生力量,才能相互补台,形成合力。团结协作,就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把意志和力量都统一到公司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上来,战胜各种困难,齐心协力搞好部门工作。公司第四季度科研生产经营任务仍然繁重,而且还要开始谋划明年生产经营再上一台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团结,以大局为重,彼此相互尊重,工作中虽有分工,各司其职,但不能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应当加强合作,发挥所长,形成整体合力,提高战斗力,高质量地全面完成公司的各项科研生产经营任务。

  总之,通过讨论学习,我认识到:我们的思想必须解放,要做到与时俱进;我们的观念必须更新,要用跨越式的发展理念武装自己;我们的工作作风必须转变,要自觉融入实践公司“八八战略”中。只有我们每个人的思想解放了,观念更新了,作风转变了,才能肩负起建设富裕华东光电、和谐华东光电、文明华东光电的重担,才能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当前处于高速发展和发展结构调整的重要“两期”阶段,“时异事异”,世界处于未有之大变局,只能把握时代发展大势方能变革中谋新局。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部署,“十四五”公司将处于更大,更好新的发展阶段,发展结构将明显优化,资源配置将更加合理完善,企业运行效率将大幅提升,唯有以更大的勇气,推进各项

  工作发展,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发展是硬道理,需要付出更多的变革,更需要高质量的、扎实的工作支撑,需要全体上下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上下同欲,形成合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自8月以来在公司开展的“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大讨论系列活动正当其时,具有重要意义。

  回顾过往,大家均有深切感受,每一名员工是公司发展的见证者,更是受益人,应该把自己摆进去,思考自身针对公司在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的新要求和新问题,聚焦发展中个人存在的“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畏难情绪”、“担当不够”、“创新不足”等现象,通过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扫除发展障碍,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工作质量提升,为公司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如何落实“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个人几点思考:

  1、要解放思想,就得强化理论学习。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坚持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要从理论中找方法,找动力,凝聚共识,把握大势,增强自我革命的勇气,破除传统定式思维。树立“原地就是退步,慢进步就是落后”的理念,感受到时不我待、不进则退的逼人态势,从根本上消除传统思想的束缚,以崭新的思维和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强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大局观,提高政治站位,领导干部做形势教育的坚定践行者,推动全员思想转变,提升全员内生工作动力。

  2、转变作风,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中。

  一是,做公司决策部署的坚定支持者。对凡是有利于解决发展问题,有利于推动公司发展的公司党委、行政、制度和文件要求的事项,就要“上下一盘棋”,防止层层衰减,标准下降,要雷利风行,做到坚决执行、

  立即办理。坚决做到执行要求不打折扣,完成工作不找借口,切实提高执行力。

  二是,在具体岗位工作中大力转变思维,创新举措。要开拓创新,不墨守成规、靠惯性思维去解决问题。面对公司当前高速发展过程产生的新情况,新需要,要大力倡导敢于担当、没有借口的精神,积极进取,主动作为。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提及对安全、环保、质量等工作新要求,作为基础保障工作,部门将努力从监督型工作方式向监督和服务保障型转变,采取工作阵地前移,人员多到车间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对于管理中出现的推诿扯皮现象,树立“跨一步”意识,在工作边界模糊、该不该干等问题上,做到思想上不模糊,行动上不迟疑,主动担责、领责。对于新形势下的检验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变革方式,多措并举,从班组建设管理机制上着手,统筹管理厂检和顾客代表检,全局掌握任务入口和出口。从具体验收方式上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多措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等待,在缩短验收周期上狠下功夫。

  5月13日,镇召开“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主题教育活动动员会,对全镇主题教育活动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夯实责任,增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政治自觉。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为推动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二要明确目标,找准方向,推动主题教育落实落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照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认真整改,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努力促进当前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要强化措施,统筹推进,提高主题教育活动质量。统筹抓好主题教育与当前重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努力把主题教育活动取得的丰硕成

  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着力为建设美丽平安幸福作出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屡责,尽心尽责,勇于担当,是检验每一名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然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仍旧滋生着“不作为、不担当”的表现形态。

  天津汇洋石油储运公司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生,用鲜活的事例揭示了在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麻痹大意、宗旨意识淡薄,岗位职责不清等行为是导致安全隐患发生的根本原因所在。通过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天津汇洋石油储运公司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人处理通报》和彬长公司纪委印发《关于重申相关纪律的通知》学习,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下自己的心得。

  强化思想认识,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我们要把学习知识当成一种工作责任一以贯之,通过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提升自己,将学习转化为生产力。学以致用是学习的根本目的,无论是生产经营,还是安全管理,迫切的需要我们钻研前沿知识,用理论指导实践,只有储备大量的知识,才能增强我们引领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持续改进作风,营造务实的工作氛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不真抓实干,再宏伟的蓝图都会落空,再美好的梦想也是南柯一梦。我们每名党员干部必须脚踏实地,坚决杜绝上级检查工作时,面子上就抓一抓、糊一糊,情绪高涨时,就把工作抓一抓,情绪低落时,就置之度外,浮于表面,满足应付。要做到抓常、抓细,注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不做“只留痕不留绩”的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

  主义。让群众监督的眼睛无处不在,把“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通过实干促进作风转变,营造务实的工作氛围。

  狠抓制度落实,强化干部责任担当意识。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如果不抓落实,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在我们实际工作中很多管理干部对制度缺乏敬畏,不按照制度行事,钻制度的空子、打擦边球。作为领导干部我们要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一岗双责”。主动经常深入基层、走进一线,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职工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真诚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通过一点一滴的扎实工作来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牵一发而动全身,挪一棋而活一盘。作风正,才能事业兴。干工作永远离不开扎实的作风。所以,我们要持续努力不回头,持久用劲不松懈,坚持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念好恒字经,打好持久战。

篇五:赖小明案件对照检查材料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诉讼举证参考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布日期】2021.10.29•【字号】•【施行日期】2021.10.29•【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据正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诉讼举证参考

  为有效**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举证难问题,引导当事人更好地完成举证责任,维护科技创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审理中的主要问题,特制定本举证参考。

  第一部分关于权利基础的举证参考商业秘密通常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技术信息主要包括与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组分、配方、材料、样品、样式、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工艺、方法或其步骤、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等信息。

  经营信息主要包括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创意、管理、销售、财务、计划、样本、招投标材料、客户信息、数据等信息。客户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习惯、意向、内容等信息。

  一、可以依法起诉的主体1.原告能够举证证明其为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提起侵犯商业秘密诉讼。2.商业秘密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起侵犯商业秘密诉讼;商业秘密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权利人共同提起侵犯商业秘密诉讼,或者在权利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商业秘密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权利人共同提起侵犯商业秘密诉讼,或者经权利人书面授权单独提起诉讼。

  二、商业秘密的法定条件3.原告能够举证证明商业秘密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的,可以主张该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4.原告能够举证证明将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进行整理、改进、加工后形成的新信息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的,可以主张该新信息构成商业秘密。为证明该新信息非公众所知悉,原告可以将整理、改进、加工的过程和记录等作为证据提交。

  5.原告主张对商业秘密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可以根据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的性质、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保密措施与商业秘密的对应程度以及原告保密意愿等因素,举证证明其为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以前采取了与商业秘密相适应的合理保密措施。

  6.原告主张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可以举证证明存在以下事实:(1)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的;(2)通过章程、培训、规章制度、书面告知等方式,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员工、前员工、供应商、客户、来访者等提出保密要求的;(3)对涉密的厂房、车间等生产经营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进行区分管理的;(4)以标记、分类、隔离、加密、封存、限制能够接触或者获取的人员范围和权限等方式,对商业秘密及其载体进行区分和管理的;(5)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软件等,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访问、存储、复制等措施的;(6)要求离职员工登记、返还、清除、销毁其接触或者获取的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继续承担保密义务的;(7)采取其他合理保密措施的。7.原告主张商业秘密具有商业价值的,可以根据商业秘密的研究开发成本、实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举证证明商业秘密因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阶段性成果符合上述规定的,原告可以主张该阶段性成果具有商业价值。

  三、法定条件的抗辩事由

  8.被告主张原告商业秘密不符合商业秘密法定条件的,可以举证证明存在以下事实:

  (1)商业秘密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已为公众所知悉;(2)原告未采取相应保密措施;(3)商业秘密不具有商业价值;(4)商业秘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情形。9.被告主张原告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可以举证证明存在以下事实:(1)原告商业秘密在所属领域属于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的;(2)原告商业秘密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通过观察上市产品即可直接获得的;(3)原告商业秘密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的,包括文献资料、宣传材料、网页等;(4)原告商业秘密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的;(5)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原告商业秘密的。10.被告主张原告商业秘密未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可以通过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保密措施与商业秘密价值相对应程度、所涉信息载体的特性、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等方面进行举证。

  第二部分关于侵权行为的举证参考

  四、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11.原告主张被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以举证证明存在以下事实: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原告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原告的商业秘密;(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原告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原告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告的商业秘密。12.原告主张被告的行为属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可举证证明被告获取商业秘密的方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商业道德。13.原告主张被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行为,可以提供以下证据:(1)被告生产的含有原告商业秘密的产品、产品手册、宣传材料、计算机软件、文档;(2)被告与第三方订立的含有原告商业秘密的合同;(3)被告所用被诉侵权信息与原告商业秘密相同或实质上相同的鉴定报告、评估意见、勘验结论;(4)被告与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主体存在合同关系或其他关系的材料;(5)针对原告商业秘密的密钥、限制访问系统或物理保密装置等被**、规避的记录;(6)能反映原告商业秘密被窃取、披露、使用的证人证言;(7)包含原告商业秘密的产品说明书、宣传介绍资料;(8)被告明知或应知他人侵犯商业秘密仍提供帮助的相关材料;(9)被告教唆、引诱、帮助他人侵犯商业秘密的录音录像、聊天记录、邮件;

  (10)可以证明被告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其他证据。14.原告主张被告违反保密义务的,可以举证证明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等被告应承担保密义务。若未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可以举证证明根据诚信原则以及合同的性质、目的、缔约过程、交易习惯等,被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获取的信息属于原告的商业秘密。15.原告主张被告为员工、前员工的,可以举证证明被告为其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劳动关系的其他人员。原告主张员工、前员工有渠道或者机会获取原告商业秘密的,可以举证证明存在以下事实:(1)职务、职责及权限与涉案商业秘密相关;(2)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与涉案商业秘密相关;(3)参与和商业秘密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4)曾保管、使用、存储、复制、控制或者以其他方式接触、获取商业秘密及其载体;(5)有渠道或者机会获取商业秘密的其他事实。16.原告主张被诉侵权信息与其商业秘密构成实质上相同,可以围绕被诉侵权信息与商业秘密的异同程度、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是否容易想到被诉侵权信息与商业秘密的区别、被诉侵权信息与商业秘密的用途、使用方式、目的、效果等是否具有实质性差异、公有领域中与商业秘密相关信息的情况等因素进行举证,具体可以提供以下证据:(1)有资质的鉴定机关、评估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评估意见,相关专家辅助人意见;(2)能体现与原告商业秘密实质上相同的信息的产品、合同、意向书;(3)前述证据来自于与被告有关的第三方;(4)可以证明被诉侵权信息与原告商业秘密构成实质上相同的其他证据。

  17.原告主张被告使用商业秘密的,可举证证明存在以下事实:(1)被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直接使用商业秘密;(2)被告对商业秘密进行修改、改进后使用;(3)被告根据商业秘密调整、优化、改进有关生产经营活动。18.原告提供初步证据合理表明商业秘密被侵犯,且提供以下证据之一的,被告应当证明其不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有证据表明被告有渠道或者机会获取商业秘密,且其使用的被诉侵权信息与该商业秘密实质上相同;(2)有证据表明商业秘密已经被被告披露、使用或者有被披露、使用的风险;(3)有其他证据表明商业秘密被被告侵犯。19.原告能够举证证明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侵犯其商业秘密的,可以依据相关规定提起诉讼并主张侵权人承担的民事责任。

  五、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20.被告否认侵犯商业秘密的,可以提供以下证据:(1)有资质的鉴定机关、评估机构出具的被诉侵权信息与原告商业秘密不同的鉴定意见、评估报告、勘验结论;(2)被告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的商业秘密经过合法授权的授权书、合同;(3)被告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的开发文件、研发记录、音视频文件;(4)客户基于对离职员工个人的信赖而自愿与该个人或者其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的说明、证人证言;

  (5)其他证据。21.被告主张被诉侵权信息系通过反向工程获取的,可以提供以下证据:(1)通过公开渠道取得产品的购买合同、接受赠予的凭证、票据;(2)通过拆卸、测绘、分析等相关技术手段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中获得有关技术信息的工作记录、视频、文档数据;(3)委托他人通过拆卸、测绘、分析等技术手段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中获得有关技术信息的合同、往来邮件;(4)能够证明被诉侵权信息系通过反向工程获取的其他证据。22.被告主张被诉侵权信息系基于个人信赖获取的,可以提供以下证据:(1)所涉行业领域强调个人技能的行业特点说明;(2)客户明确其系基于对员工个人的信赖自愿选择交易的声明、说明或者聊天记录、往来邮件;(3)与相关客户的交易未利用原告所提供的物质条件、交易平台的文件、沟通记录;(4)能够证明被诉侵权信息系基于个人信赖获取的其他证据。

  第三部分关于请求承担民事责任的举证参考

  六、停止侵权23.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判决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停止侵害的时间一般持续到该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时为止。原告能够举证证明依照上述规定判决停止侵害的时间明显不合理的,可以请求法院在依法保护原告的商业秘密竞争优势的情况下,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或者范围内停止使用该商业秘密。24.原告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返还或者销毁商业秘密载体,清除其控制的

  被诉侵权信息。

  七、赔偿损失25.原告能够举证证明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按照其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原告能够举证证明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可以请求法院按照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原告的损失或者被告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原告可以请求法院参照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原告可以请求法院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6.原告请求参照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确定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的,可以举证证明许可的性质、内容、实际履行情况以及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事实。27.原告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原告可以请求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28.原告请求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的,可以举证证明商业秘密的性质、商业价值、研究开发成本、创新程度、能带来的竞争优势以及被告的主观过错、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事实。29.原告已经提供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初步证据,但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由被告掌握的,原告可以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提供该账簿、资料。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的,原告可以请求法院根据其主XXX提供的证据认定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30.原告举证证明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为公众所知悉的,可以请求法院

  在依法确定赔偿数额时,考虑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31.原告主张被告恶意侵犯其商业秘密且情节严重,请求惩罚性赔偿的,应

  当在起诉时明确赔偿数额、计算方式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2.原告主张被告具有侵犯商业秘密的恶意,可以围绕以下事实提供证据:(1)被告经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通知、警告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2)被告或其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是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法定代表人、

  管理人、实际控制人的;(3)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存在劳动、劳务、合作、许可、经

  销、代理、代表等关系,且接触过被侵犯的商业秘密的;(4)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有业务往来或者为达成合同等进行过

  磋商,且接触过被侵犯的商业秘密的;(5)其他可以认定为故意的情形。33.原告主张被告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围绕以下事实提供证

  据:(1)因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法院裁判承担责任后,再次实施

  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2)以侵犯商业秘密为业;(3)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4)伪造、毁坏或者隐匿侵权证据;(5)拒不履行保全裁定;(6)侵权获利或者原告受损巨大;(7)侵权行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8)其他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34.原告主张惩罚性赔偿的,以原告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按照侵

  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作为计算基数。该基数不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第四部分关于程序事项的举证参考

  八、保全35.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依法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36.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在提起诉讼前依法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37.被申请人试图或者已经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可能会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申请人其他损害,或者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申请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依法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38.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申请人其他损害,或者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申请人可以在提起诉讼前依法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39.申请人申请行为保全并主张“情况紧急”的,可以围绕以下事实提供证据:(1)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即将被非法披露;(2)诉争的商业秘密即将被非法处分;(3)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在展销会等时效性较强的场合正在或者即将受到侵害;(4)其他需要立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情况。

  40.申请人申请行为保全并主张被申请人的行为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围绕以下事实提供证据:

  (1)被申请人的行为将会侵害申请人享有的商誉等权利且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

  (2)被申请人的行为将会导致侵权行为难以控制且显著增加申请人损害;(3)被申请人的侵害行为将会导致申请人的相关市场份额明显减少;(4)对申请人造成其他难以弥补的损害。41.申请人申请行为保全的,应当依法提供担保。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数额,应当相当于被申请人可能因执行行为保全措施所遭受的损失,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所涉产品的销售收益、保管费用等合理损失。42.行为保全措施一般不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解除,但申请人同意的除外。43.为制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申请人能够在提出保全申请后、保全裁定作出前明确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同时提供载有商业秘密的合同、文档、计算机软件、产品、招投标文件、数据库文件等证据的,可以申请诉前或诉中证据保全或行为保全。44.因被申请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申请人其他损害的,申请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担保。45.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申请人可以在提起诉讼前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46.被申请人可以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解除财产保全。

  九、调查令

  47.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证据,请求法院颁发调查令,由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代为调查收集证据的,应满足准予调查收集证据申请应具备的条件,且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的诉讼代理人为执业律师,且持令代为调查收集证据的人仅限于调查令上列明的执业律师;

  (2)调查令足以克服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客观原因;

  (3)被调查收集的证据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且不存在其他不宜由诉讼代理人持调查令收集的情形。

  48.持有调查令的律师于调查令有效期内,按照调查令载明的证据名称或范围向被调查人调查收集证据。持有调查令的律师向被调查人调查收集证据时,同时出示其律师执业证书原件供被调查人核对。

  49.被调查人对调查令和相关律师身份核对无异后,按照调查令载明的名称或范围提供证据。

  50.被调查人提供的证据在持有调查令的律师和被调查人的共同见证下封存,由持有调查令的律师及时、完整的提交法院或由被调查人在合理期间内采用邮寄等方式提交法院。

  51.被调查人因故未能提供证据或者拒不协助调查的,持有调查令的律师于调查令有效期届满后三日内向法院书面说明相关情况。

  十、诉讼中的保密措施52.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删除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53.双方当事人所提交证据涉及商业秘密或者其他需要保密的商业信息的,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在证据保全、证据交换、举证质证、委托鉴定、询问、开庭等诉讼活动中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针对不同诉讼环节,申请对接触涉密证据的人员范围作出限制;(2)要求接触涉密证据的当事人签订保密承诺书;(3)申请对涉密证据不予交换,仅通过当庭出示的方式由对方当事人发表质证意见;(4)对于证据中需要保密的部分进行不影响案件审理的遮挡;(5)申请采取其他必要的保密措施。54.接触前款涉密证据的当事人,不得出于本案诉讼之外的任何目的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在诉讼程序中接触到的秘密信息。55.当事人违反前款所称的保密措施的要求,擅自披露商业秘密或者在诉讼活动之外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在诉讼中接触、获取的商业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刑民交叉56.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法院保存的与被诉侵权行为具有关联性的证据,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上述证据,但可能影响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程序的除外。57.当事人可以主张依据生效刑事裁判认定的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确定针对同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的赔偿数额。58.涉及同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中止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是否中止审理,由民事案件的审理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篇六:赖小明案件对照检查材料

  赖国全事迹材料介绍

  3、社会引导作用明显,他提出的累积式教育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现在影响的家庭,难以估量。他的教育实践,令人耳目一新,他提出的教育方案,简单易行,科学高效,受到越来越多的家庭和关心教育的人士关注,成千上万的家庭受益于累积式教育法。

  赖国全是一个民间教育家,他的教育实践和他的不懈努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感动整个中国,甚至感动整个世界。

  《赖国全事迹材料介绍》

  提高,升华。他成功将普通的女儿教育得超凡脱俗。是当今社会中学习经典,并落实经典精神的家庭典范。

  3、社会引导作用明显,他提出的累积式教育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现在影响的家庭,难以估量。他的教育实践,令人耳目一新,他提出的教育方案,简单易行,科学高效,受到越来越多的家庭和关心教育的人士关注,成千上万的家庭受益于累积式教育法。

  赖国全是一个民间教育家,他的教育实践和他的不懈努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感动整个中国,甚至感动整个世界。

  赖国全是一个民间教育家,他的教育实践和他的不懈努力,相信在不久的将

  来,会感动整个中国,甚至感动整个世界。

  主要荣誉比赛

  1990年毕业于安徽合肥市中国人民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在军队期间曾获军

  队科技进步二等奖。

  20年11月当选深圳市十大优秀书香家庭。

篇七:赖小明案件对照检查材料

  完善自侦案件线索发现途径的实践与思考

  [摘要]自侦案件线索匮乏一直是制约检察机关侦查工作顺利开展的瓶颈,是各地检察机关所面临的共同难题。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从工作实际出发,完善举报线索管理,搭建职务犯罪内部线索移送平台,深挖行业性窝案串案,改变了侦查工作严重依赖举报线索的局面,拓宽了案件线索来源,完善了自侦案件线索的发现途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一些有益的思考。

  [关键词]完善;自侦案件线索;发现途径;思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不断走向智能化、科技化,犯罪分子的反侦查意识不断加强,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和隐蔽化,单一的依靠举报线索主导侦查的局面已经无法适应侦查工作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提高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完善自侦案件线索发现途径是检察机关必须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一、完善自侦案件线索发现途径的必要性(一)完善自侦案件线索发现途径是侦查工作的现实需要线索是侦办案件的起点和基础,在侦查工作实际中,举报成为检察机关侦查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最主要的线索来源。据统计,自1988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创建我国第一个举报中心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依靠举报线索查办的案件占所办案件的比例为70%左右。举报线索对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起到了重大作用,但同时也使得侦查部门形成了“要办案、靠举报”的思维定势和过于依赖举报的思想。过于依赖举报线索亦有诸多弊端:第一,职务犯罪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以及犯罪手段日渐智能化的特点,导致一般的公民举报人难以掌握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及其特征,举报线索呈现减少的趋势。第二,执法理念上“重打击轻保护”的功利主义思想导致了检察机关查办举报案件着重于案件所取得的经济利益、法律效果和政治利益,而忽视了对举报人权利的维护,使举报人常常处于“匿名举报难查处,实名举报怕报复”的两难境地,影响了举报人的举报积极性。第三,举报线索本身存在瑕疵。过于依赖举报线索已不能有效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必须从侦查工作的现实需要出发,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探索寻找举报以外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完善自侦案件线索的发现途径。(二)完善自侦案件线索发现途径是转变反贪侦查模式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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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贪侦查模式从供、证关系的角度可分为“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和“由证到供”的侦查模式。“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优点是一旦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便能快捷、迅速地明确取证方向。其缺点是过于依赖口供,口供的获取与否关系到整个案件的成败。“由证到供”的侦查模式强调先通过其它证据的收集进而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保证了证据收集的客观性和全面性,保障了案件的质量,有利于转变理念、保障人权、规范执法。因此,反贪工作必须要实现“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向“由证到供”、“供证结合”的侦查模式转变。这也求检察机关侦查部门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完善线索发现途径。首先,侦查模式的转变,在取证方向上要求侦查人员多角度、全方位取证。而现有的大部分举报线索因其内容过于简单、笼统,无具体事例,导致侦查人员无从查起,更谈不上多角度、全方位收集证据。其次,侦查模式的转变对侦查人员侦查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而拓宽线索来源的能力和案件线索的发现能力是较高的侦查能力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最后,侦查模式的转变要求侦查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改变过去“等、靠、要”的思想,变被动为主动,由证明犯罪事实向查明犯罪事实转变,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完善线索发现途径正是这一转变的必然要求。

  二、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完善自侦案件线索发现途径的实践近年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开拓创新,主动出击”的工作思路。完善举报线索管理,搭建职务犯罪内部线索移送平台,深挖行业性窝案串案,不断完善自侦案件线索发现途径,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一)完善举报线索管理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从完善举报线索管理入手,力求探索举报线索的有效管理模式。在受理登记环节,由控申科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群众举报,指定专人负责线索的编号登记,做到举报线索的归口管理。在初步审查环节,在不涉及具体案情的情况下,从形式上和表面上对举报材料以及举报内容进行审查,如举报单位或者人员是否存在,举报内容是否发生在本辖区,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等。把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举报内容明显不实的举报线索挡在了下一道程序之外,提高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在审查评估环节,审查评估小组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分管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分管控告举报工作的副检察长和控申科负责人组成,审查评估会议实行定期召开和临时召开相结合,做到对线索的及时审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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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保证评估工作的常态性。在跟踪监督环节,针对存在的线索离开举报中心以后就处于半失控状态,缺乏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的问题,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要求严格执行线索查办情况按照规定时限向举报中心反馈的制度。逾期未反馈的,要求侦查部门向审查评估小组说明理由,评估小组认为理由不充分或不成立的,可以重新进行评估或者直接将线索移交其他部门或人员处理。另外,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还尝试引入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举报内容清晰、具有较强可查性或成案可能的线索,承办人员逾期未查办或查办不力、导致泄密、当事人逃脱罪责等后果的,视情节后果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甚至法律处分。①

  (二)搭建职务犯罪内部线索移送平台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各业务部门与自侦部门的联动,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接触面广、信息量大、容易发掘高价值职务犯罪线索的优势,加强内部线索的移送工作。如2009年8月,我院侦查监督科在审查一起诈骗案件中发现政府某部门公务人员有滥用职权的嫌疑,发现该线索后,侦监部门及时与控申、自侦部门沟通并将线索移交渎检科查办,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渎检部门据此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1件4人。2010年,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反贪部门通过业务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也成功立案5件5人。为使案件线索内部移送制度化、规范化运作,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在成功实践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出台了《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线索内部移送制度》。该《制度》把公诉部门、侦查监督部门、民事行政监察部门、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明确为职务犯罪线索内部移动责任主体,对线索的移送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把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行政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侦查人员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六种类型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明确为应注重发现和移送的重点。并且,为鼓励办案人员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积极性,该《制度》还将内部线索移送工作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参评中,检察人员向控告申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的,应当通报表扬;案件线索移送自侦部门立案的,可以提请立功。(三)深挖行业性窝案串案从挖掘自身潜力入手,加大力度,做细、做深初查,注重对行业规律、特点以及行业潜规则的剖析和利用,深入开展行业性犯罪案件的调查研究,形成对重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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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职务犯罪的动态监控,纵向深入,横向拓展,深挖行业性窝案串案。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在查办城管系统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中,办案人员深入摸查整个行业商业贿赂犯罪特点、犯罪易发多发环节、犯罪表现形式及作案手段。从一个行贿方查知多个受贿方的线索,再从受贿方反过来查其他行贿方的线索,以递进方式不断深挖,先后立案查处了罗湖、南山、龙岗等城管部门商业贿赂案件6件7人,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万元。另外,通过行业性的初查和深挖,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查办了深圳市卫武光明生物制品公司洪某某等4人贿赂窝案,该窝案是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首次查处的医药购销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还与深圳市检察院侦查一处联合查办的深圳市民政系统8人贿赂窝案,首次涉及到殡葬管理行业。近年来,我院反贪侦查部门深挖行业性窝案、串案,查办了消防系统、税务系统、环卫系统等众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统计,在2006年至2010年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反贪侦查部门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行业性窝案、串案的比例达到了60%以上,2010年更是达到94.1%。②

  三、转变思想,提高职务犯罪信息的发现能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发现,归根到底是需要人去具体执行和完成的,侦查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的高低决定了能否有效改变侦查严重依赖举报线索的局面。因此,完善自侦案件线索发现途径的关键点在于侦查人员转变思想、主动出击,提高职务犯罪信息的发现能力。(一)转变思想,主动出击检察机关侦查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既不像公安部门那样“报警――出警”,也不能像法院的那样“不告不理”,要求侦查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转变思想,主动出击,必须多角度发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从而保持对职务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要善于通过社会交往、酒肆茶楼、街谈巷议、舆论媒体等各种渠道发现职务犯罪的线索或信息。检察人员尤其是侦查人员要保持职业敏感性,注重细节,善于从其它案件以及各种社会现象中观察、剖析、推理,找准职务犯罪可疑点,摸清行业“潜规则”。(二)提高职务犯罪信息的发现能力1.强烈的案情意识。一个优秀的侦查人员,应在强烈的案情意识下,善于将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信息与犯罪线索、犯罪证据、犯罪动态等有机联系起来并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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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犯罪信息。这是提高发现职务犯罪信息能力的前提。2.广博的社会知识。一些社会腐败现象隐藏得很深,要想掌握它的规律和特点,

  并追根寻迹、发现犯罪,必须要广泛地了解社会。了解各行各业的行规行纪,了解社会管理的运作程序,了解各类腐败现象的特征表现以及与犯罪相关的人情世故,以积累发现犯罪信息的经验。

  3.合理的怀疑推定。以强烈的案情意识,广泛地关注和收集犯罪信息。首先,分析判断与犯罪的关联性,即信息迹象是否与犯罪有关联;其次是犯罪的可能性,即是否可能发生犯罪。运用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将已知的合理怀疑经逻辑思维升华为合理的推定,是提高发现职务犯罪信息能力的关键。

  4.便捷的捕捉渠道。主动出击,不是盲目出击,更不是遍地开花。发现职务犯罪信息是在隐蔽侦查目的的情况下进行的一种发现活动,需要便捷的捕捉渠道。而捕捉渠道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要由侦查人员去确定。通过什么渠道、采取什么方式、运用什么手段和技巧去捕捉犯罪信息,综合反映了侦查人员的心智能力。选择最易突破的信息点,及时策略地收集到职务犯罪信息,查处职务犯罪的目的才能得以实现。

  [注释]①参见陈冠羽、李荣斌:《举报线索管理机制探究》,载《创新与发展》,深圳出版发行集团海天出版社,第313―317页.②陈宝英.相关数据参见2010年《罗湖检察简报》第1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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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赖小明案件对照检查材料

  由于当前的养护体制改革工作任务繁重终日埋头工作常常陷入事务主义的圈子放松了单位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督促使单位人员不能真正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不够陶冶革命情操和提高精神境界不够开展领导之间谈心不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忽视和放松主观世界自觉改造的倾向理想信念淡化在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没能很好地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为人民服务意识淡化不能真正了解群众的呼声倾听群众的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由于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的愿望不够强烈导致理论功底不强业务知识不精

  五查摆五强化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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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神实质理解不深刻,致使理想信念有所淡化,对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抵制和批评不够自觉。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满足于按部就班,担当意识还不够强,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阔。

  4、关心全局发展不够,缺乏为领导出谋划策、提建设性意见的主动性。具体表现为:一是有时候到群众中了解情况,也只限于自己的工作范围之内的事,对关乎全局发展的事情问的少。二是对自己承担的工作依赖集体研究和主要领导安排,不能大胆的思考和解决问题,对全局性工作思考研究不足,也没提出好的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参与全局性工作和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力。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学习有关理论和论述的理解,自我剖析,找出了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是自己有时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没有正确对待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问题。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党的作风状况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首先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通过这些精辟的论述来对照检查自己的主观世界,就是没有真正树立马克思主义这唯一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没有真正掌握和运用其立场、观点和方法。这就要求我自己必须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掌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根本观点及其辩证的思想方法,就能善于分析各种复杂矛盾,透过现象看清本质,就能有政治头脑和战略眼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人生观,就能摆正自己同社会、他人的关系,富有使命感,能做到淡泊名利、克己奉公、谦虚谨慎、戒骄戒操;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就能使自己的目标设定和行为取向的选择,产生科学的价值意识和正确的价值判断,从而由此获得正当的、合理的、高尚的物质动因与精神动因,切实做到艰苦奋斗。由此看来,自己学习、思想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根子上也就是没有正确地对待“三观”。

  五查摆五强化自查报告根据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

  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自6月启动以来,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撰写体会、小组讨论等多种方式,近期重点学习了习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和作风问题的决定》、《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深入查摆、认真梳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四风存在的主要问题1、形式主义表现突出。业务工作方面深入不够,习惯于对上级布置的任务当中转站、当二传手,满足于开会发文了事,说过就算干过了,对基层真实情况不了解,只重表面文章,不求解决实际问题,缺乏逢山开路、过河架桥的勇气和意志,缺乏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的狠劲。再如开大型会议、活动不为议事,而为轰动效应,只注重活动的形式,不追求活动的真正效果,对工作中的问题避重就轻,出现事故多强调客观原因不讲自身问题等。2、官僚主义思想严重。个人本位主义思想严重,缺乏大局观念,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工作中沟通协调少,协作共事难,遇事不敢担当,推诿扯皮现象仍有发生。精神有些倦怠,拼劲、闯劲不够,干工作推推动动、不推不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民主意识淡化,家长作风、长官意志抬头,下属、同事的意见听不进去,官越做越大,脾气越来越坏,生活要求越来越高,发言稿很少自己写,文件也不仔细看,不思进取、安享太平。3、享乐主义有所抬头。各种公务往来用公款请客吃饭,客人少主人多。利用各种理由出游,到旅游胜地开会、考察、参观。有时用公款用公款送礼。工作事业心不强,责任心不足,存在艰苦的岗位最好不要去,艰巨的工作最好别人干的思想。受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影响较大,工作不讲奉献、讲回报,处事不讲原则、讲人情,生活不讲节俭、讲排场,热衷于小圈子、结交小朋友,吃吃喝喝、迎迎送送,贪图享

  乐。4、奢靡之风时有存在。有讲排场,比阔气的想法,乐于接受高规

  格接待,觉得这样才有面子,像领导。不追求健康的生活情趣,不爱学习爱比穿戴、比汽车、比住房,各种欲望似乎永远无法满足。开展工作不讲究节俭办事,讲究铺张浪费,有时甚至假借工作之名,搞迎来送往,超规格接待等等。

  二、分析其存在的主要原因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这是政治理论不成熟的具体表现。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不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不具备用邓小平理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来自于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增强党性锻炼。这些年来,口头上也讲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但实际上存在着重前者轻后者,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己要求放松了,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缺乏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3、宗旨观念不够强化。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三、下一步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决反对四风,自觉改正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学政治理论、学业务知识、学工作方法,把学习作为提升素养和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加强自身理论修养,提高对党的党章、党规、党纪、党性认识,从思想上改变自己,从行动上改变自己,

  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做一名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2、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坚持把群众工作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

  用群众工作统揽工作。充分发挥工作联系人民群众重要渠道的作用,把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全部工作中,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说话办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思路上向惠民富民汇集,工作上向为民利民凝聚,作风上向亲民爱民转变,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打开工作局面。

  3、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对文山会海、办事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以及超规格接待、人情消费等具体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曾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的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想细想全,变被动为主动,做到有的放矢在全面改变自身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还要时刻记住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真正做到群众问题无小事,群众利益最大事,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党的关怀,真心实意的做人们的好公仆。切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求智于民、问计于民、取德于民,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心群众疾苦,用情、用心、用力去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五查摆五强化自查报告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集在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情势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四风题目危害极大,是严重侵害党的肌体的毒瘤。这次中心把解决四风题目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捉住了要害,找准了**位。从整体上看,XX部分党员干部是一支识大体、顾大局,甘于奉献、乐于吃苦、认真细致、专业严谨的队伍,特别是中心八项规定出台后,会议得到精简,三公开支降落,文风精益求精,XX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获得了很多新成绩。但我们也要苏醒地看到,四风题目还是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乃至还比较严重。通过认真分析及征求群众意见,XX部分四风题目主要表现在:情势主

  义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不敢管理,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对抵制XX数据上弄虚作假行为态度不够果断、查处不够有力;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到基层调研不深进、不细致;有些XX制度管理和监督检查流于情势,有的地方依然存在用文件落实文件、靠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等。官僚主义方面,个别单位对上级的重要部署执行不够有力,对四大工程等重大XX改革举措落实得不够果断,行动缓慢;有的单位工作效力不够高,一些事议而未定、推委扯皮,有的乃至不了了之、不见结果;有的单位对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和公道诉求回应不积极,重复调查较严重,报表偏多,减轻基层XX负担没有真正得到很好落实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方面,有的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平庸,纪律涣散;有的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够强,积极性不够,不能认真负责地把关,领导没有要求、没有唆使的事不主动想、不主动办;有的干部缺少创新精神和忧患意识,局限于过往的模式、习惯的做法,墨守成规,不敢突破、不愿改革;有的党员干部勤俭意识淡薄,浪费现象时有发生;极个别干部工作纪律松驰,上班时间办私事、玩游戏,等等。

  这些四风题目固然发生在个别单位和个人,表现轻重也不尽一致,但假如我们不引发警觉、不切实加以整改,不但会严重削弱XX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役力,还会对我们XX事业带来不可估计的损失。我们一定要进步对四风题目危害性、固执性的熟悉,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验、大扫除,努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XX队伍,切实提升XX部分执行力,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党员干部认真对比四风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查摆了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题目,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作自我解剖,找出了本身存在的突出题目,分析了思想本源,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员之间展开了坦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帮助找题目、提建议,构成了团结议事,共谋发展,共同进步的和谐、民主的氛围。

  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严纪律,树责任之风。制定完善了《考勤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本着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原则,要求机关工作职员严格执行。

  二、抓工作,树务实之风。责任到人,规范管理,在做好各项专业报表的同时,确保XX数据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做好信息工作。对各项工作要早思考、早研究、早谋划,梳理并明确全年工作任务。

  三、重学习,树创新之风。采取写看的结合方式,向书本学习、向世界学习的学习模式,不断增强机关工作职员的学习意识。

  四、优服务,树和谐之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践行热情、专心、耐心的服务工作理念。

  一、大兴学习之风,继续坚持和推动党员三会一课制度,进步党员干部的文化知识素养和科学理论水平,牢固建立毕生学习理念。二、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每位党员都要沉下身子,做到来到田间地头,坐到百姓炕头,群众放在心头。三、延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所有党员逐日都要照照镜子、整整衣冠、洗洗身子,营建干部清廉良好生态环境。四、增强责任意识,狠抓数据质量,务实工作,努力进步服务水平,为社会各级提供科学、正确的数据和调查报告。

  根据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对照局党委《关于在全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讲正气、树新风暨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处严格按照市委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每一阶段活动,从4月22日转入第二阶段以来,始终坚持立足教育提高、采取工学相结合、重在推动工作的思路,对照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工作业绩上有新起色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找问题,现将自查报告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理论学习抓得不紧。我处虽然制定了理论学习制度,但由于当前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繁忙、任务重,存有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现象,学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坚持和落实。有时还存在着政治学习耽误工作、多学政治理论还不如多做实际工作的思想,更多的时间强调工作忙,为忙于事务性的工作而放松了学习,尤其是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

  紧,不能有计划、有针对性和系统的学习一些理论知识,即使在政治学习时间,也只满足于读读文件、念念报纸等形式,对理论知识没有进行深刻的思考和研究。

  (二)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一是班子成员之间思想交流不够。往往只着重抓业务工作,业务工作是硬指标、硬任务,抓得紧、力度大,而组织开展互相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较少,班子成员之间缺乏交流和沟通。二是管理不够严格。虽然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但仍有些职工不能够认真执行,甚至存有你有政策、我有对策,阳奉阴违,另搞一套,致使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

  (三)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力度不够。由于没有狠抓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导致有些干部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意识不强。个别干部身上有纪律松懈、作风不扎实、工作不严谨、态度不谦虚等现象。二是班子成员和职工的思想交流不够,满足于听工作汇报,没有从根本上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开展谈心交流活动不够。

  (四)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具体工作中,不能坚持始终如一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来指导,不能很好地将理论和实际结合在一起,平时忙于应付上级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没有很好地研究新的历史条件下,养护体制改革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对当前的养护工作所面临的实际情况没有进行很好的探索和研究,有些薄弱环节没有得到很好地加强。

  (五)深入基层不够。在工作中由于忙于事务,参加会议多,听汇报多,抓活动多,而深入基层少,联系实际少,致使有些工作难以做到有的放矢,出现了偏差。在下基层调研时,也往往是来去匆匆,看事先准备的典型现场多,使调研变成了检查或视察。由于对基层的情况了解不透,尤其是对农村基层转移就业工作了解不全面。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客观因素,也有自身的主观因素。经过认真查找、剖析,我认为,这些问题反映了我处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效能方面存在着不足,同时也反映了我

  处领导班子在自身建设和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上存在着差距。(一)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尤其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的学习不够,掌握不够。总的来说,我处还是比较注重加强学习和武装思想的,其理论修养、知识结构和工作水平基本能够适应新时期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要求。但由于工学矛盾处理得不够好,学习制度不健全,学工结合得不够紧密,在有限的学习时间内,零星学得多,系统学习少,政策学得多、理论学得少,联系工作学得多,联系思想学习少,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全面理解和掌握不够,往往满足于一知半解,不能真正的入脑入心。这就致使我们不能很好地运用辩证的、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和处理问题,从而影响了我们分析情况、驾驭局面的能力,造成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观主义、片面性和简单化的倾向。

  (二)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我们的制度条文规定虽然不少,但有些制度在某些方面还比较笼统、抽象,或者说界限不具体、不明晰、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对实行程序缺乏系统、严密的规定。与此相应的监督制度也不健全,对于一些违反制度的职工批评和教育不到位,有时存有畏难情绪。

  (三)主观世界自觉改造不够。由于当前的养护体制改革工作任务繁重,终日埋头工作,常常陷入事务主义的圈子,放松了单位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督促,使单位人员不能真正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不够,陶冶革命情操和提高精神境界不够,开展领导之间谈心不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忽视和放松主观世界自觉改造的倾向,理想信念淡化,在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没能很好地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为人民服务意识淡化,不能真正了解群众的呼声,倾听群众的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由于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的愿望不够强烈,导致理论功底不强,业务知识不精。总之,主观世界自觉改造不够,是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四)开拓意识不强,敬业精神不够。在公路养护工作中,由于习惯于用传统的思维方式来对待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些矛盾,用传统的工作方法来处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没有能够

  自觉地开拓进取,努力创新,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由于工作作风有飘浮现象,欠缺踏实,敬业精神不够,有些工作认真准备的程度不够,时间、精力投入的数量不够,思想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工作缺乏创新,从而使我处的养护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养护事业的发展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初步整改意见:在这次主题实践活动过程中,按照自己找、别人帮、上级点的原则,我处将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归纳汇总,对于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并以此作为加强我处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难得机遇,进一步结合我处公路养护工作的实际,认真抓好整改。当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加强学习,提高领导班子和单位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要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吃透理论精髓,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在政治上、思想上高度一致,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时,要注重公路养护知识的学习。在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公路行业的领导干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养护体制改革的新规律、新特点,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成为公路养护的行家里手,进一步巩固我市养护改革示范市的领先地位。(二)强化班子协作,增强集体凝聚力。要拓宽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渠道,通过谈心,交换意见,相互敞开心扉,营造一种和谐气氛,建立同志间的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工作协作关系。要建立和带头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凡大事、涉及面上的事情,坚持在领导班子会议上通报并研究决定。要认真落实局长办公会、党支部会、业务例会等制度。(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提高决策水平。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规范、约束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坚持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按会议制度的

  要求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别协商代替会议研究或相互通气代替组织决定。要把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到党的根本组织纪律的高度来认识,严格做到遵守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要认真贯彻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正确认识和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增强单位全体同志团结。要充分发挥支委会的作用,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尊重基层同志的合理化建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敢想敢闯与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的统一,增强我处的整体合力。

  (四)切实增强宗旨观念,坚决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要加强权力修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按照党的领导原则行使权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建立健全深入基层的工作制度,定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困难就业人员的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勤政为民,脚踏实地,努力实现自身的价值。

  (五)严格自律,大力反腐倡廉。要扎实开展讲正气、树新风暨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经得起权利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切实提高修养水平,切实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形形色色的腐朽思想的侵蚀,筑起牢固的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时刻牢记反腐倡廉、勤政廉政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立身之基,处事之本。要健全党内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现象,狠刹不正之风,做克己奉公、反腐倡廉的表率,带领我处全体干部职工全力以赴,努力拼搏,推动我市公路养护事业更加蓬勃的发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要力戒四风问题,所谓的四风是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违背了党的宗旨和性质,是损害党群关系的重要根源。要想解决四风问题,党员干部要有敢的勇气,敢于接受党的检验、接受群众的检验、接受历

  史的检验。要有敢说的勇气。朱镕基同志曾说过:要从严治政,不怕得罪人,如果本届政府都是好好先生,我们就对不起人民。然而现如今抱着明哲保身的态度随声附和、随波逐流的人并不在少数,老虎的屁股摸不得更是一直压在多数党员干部心中的一块大石,故而批评与自我批评往往显得不深不浅、不痛不痒、不哼不哈,甚至于圆滑世故、左右逢源成了干部队伍的代名词。要想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党员干部要有敢说的勇气,勇敢说别人的问题、大声剖析自己的毛病,真正抛弃干部讲话新八股,切实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打到顶、插到底,敢于接受党的检验。要有敢听的勇气。部分党员干部,甚至领导干部,处于身份、地位、面子的原因,对于逆耳忠言往往不愿听、不喜听、不敢听。即使鲜有片言碎语的流入也是多次润滑,无伤大雅。久而久之,领导干部已习惯了听好听的,说真话、说实话、说狠话的人渐渐被边缘化,这往往正是领导干部缺少底气的真实表现。要想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在整风运动中,党员干部要有敢听的勇气,真正做到俯下身、弯下腰、低下头,转变民主生活会方式,变关上门说为打开天窗说,要让帽子底下的人听了脸红心跳、额头冒汗、如坐针毡,才能真正的做到伐骨洗髓、排毒养颜,敢于接受群众的检验。要有敢改的勇气。在整风运动中发现有的干部不思进取、胸无大志、得过且过、和尚撞钟;有的干部经验至上、本领恐慌、不听人言、一意孤行;有的干部不愿改正问题只是怕暴露问题.以上种种以一种害怕出现问题的态度来解决问题恰恰是问题的根源所在。改作风、改毛病、改风气迫在眉睫。想要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党员干部要有敢改的勇气,破除金口玉言封建顽固思想,要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要将改的过程作为当前领导干部改造思想、提高觉悟、改进作风,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敢于接受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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