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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个人向纪检委写说明情况(2022年)

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9-13 15: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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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个人向纪检委写说明情况(2022年)

个人向纪检委写说明情况2篇

【篇1】个人向纪检委写说明情况

个人向纪检委写检查

尊敬的领导:

今天,我怀着万分内疚和懊悔的心情写下这份检讨。首先我要感谢领导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其次我向领导表示,我对欺瞒领导伪造请假事实的不良行为,下定深刻认识痛改前非的决心。

三个月前我以疾病在身,需立即做手术为由,向领导请了两个月的长假。事实上我并没有去做手术,而是另有隐情,在这长达两个月的假期中,我不是坐在家中休息,也不是在外面吃喝玩乐,更不是出去游山玩水,而是在家痛苦的、煎熬的啃着和院里和工作无关的两本书。其实在这期间里,我的心一直在为我的行为忏悔,我的心情一直以来都忐忑不安。我有愧于领导,我辜负了领导对我的期望。

我严重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我知道由于我的不良行为将对院里产生严重负面影响,不管领导怎么处罚我,我都不会有半句怨言,我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因为这都是我咎由自取。在这里请允许我真诚的向领导道歉。

假期结束后,当我怀着愧疚自责的心踏进院里的大门,走进领导办公室的时候,领导却没有对我大发雷霆,怒目而斥,而是以一种心平气和,慈眉可亲的方式询问了我请假的情况,我想领导早已心如明镜,只是如果我现在再找理由为自己开脱的话,那只能让我更加惭愧,也会让领导对我更加失望,所以我不想再为自己的错误找任何借口。我只能坦白相告,或许还能求得领导的一丝原谅。

现在,我怀着十二分的愧疚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欺瞒领导,校规难容的恶劣行为的深痛恶绝及打死也不再欺瞒领导的决心。早在我刚走向保育院工作岗位的时候,您就已经三申五令,一再强调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要做一名让学生喜欢,让家长满意的,让领导放心的合格教师。其时,领导反复教导之言犹在耳旁,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

也已经深刻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于是我一再告诉自己要把此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不能辜负领导对我的一片苦心。

由于自己并没有好好的去认真思考我肩上的责任,造成了现在的严重错误。对于我欺瞒领导的事情,所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如下:

1、在同事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不良行为,有可能造成别人的效仿,影响单位的纪律性。

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未能得到提高,使得自己一直都在迷茫状态!

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深藏在本人思想中的致命错误有以下几点: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思想觉悟不高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自己对工作上的认识不足。对待工作的思想观念不够深刻、不够正确。没有认识到现在的一份合适工作的机会是多么的难得和重要。

所以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写份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认真克服心浮气躁、天马行空、粗心大意的缺点,努力将工作做好,以优秀的表现来弥补我的过错。保证不再出现上述错误。

短短一千多字,不能表述我对我自己的谴责,更多的责骂,深在我的心理。我错了,我不该伪造假证,欺瞒领导的。我希望领导能给我改过重新做人的机会。如果组织上仍能给我改过的机会,我会化悔恨为力量,我绝不再有二次错误,做事要有始有终,工作也一样,不能半途而废,所以,我要感谢领导让我写了这份检查,是领导让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了我改过的的机会,使我离成功更进了一部。我会努力的工作,说真心话,在保育院上班让我成长了很多,也认识很多的好人,很开心很愉悦! 今后还请领导继续关心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在工作上取得更大的进步。

【篇2】个人向纪检委写说明情况

为加强乡镇(办事处)纪委建设,切实发挥纪检机关“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管理”五项职能,促进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按照《北林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三五”推进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

(一)乡镇纪委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乡镇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办法和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2、负责全乡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整顿党风,检查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3、负责全乡镇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乡镇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乡镇政府及各部门任命的其它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区政府的决议、命令情况。

4、负责调查处理乡镇党委各部门、乡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负责调查处理乡镇政府各部门及国家公务员、乡镇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6、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
表彰奖励党风廉政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7、负责对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二)、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乡镇纪委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和精神。

2、协助党委抓好本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和促进本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组织制定乡镇纪委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总结,经常督促检查。亲自参与和指导本乡镇违纪违法案件调查。

4、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抓好纪检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和乡镇纪委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5、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能够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保证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的正确性。负责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纪检工作情况。

7、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乡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乡镇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乡镇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2、按时参加纪委会议,认真讨论、研究问题,积极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参与乡镇纪委工作计划、总结的讨论,对纪委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协助乡镇党委对党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监督基层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4、协助接待、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控告,参与对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调查,按照相关工作程序提出处理意见。

5、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6、完成纪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议事规则

1、乡镇纪委委员会议由乡镇纪委书记负责主持召开,每半年定期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干部会议主要内容和任务:一是传达学习上级纪委、纪工委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讨论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研究讨论乡镇纪委年度及有关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
三是讨论受理党员干部控告申诉情况和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分;
四是讨论研究需要集体决定的其他事项。

3、干部重大问题决策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4、乡镇纪委决定的重大事项及敏感问题,需征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同意后执行。

三、工作管理

对乡镇纪委的管理按照《中共绥化市北林区委关于乡镇纪检机构实行分片派驻统一管理的意见》(北发[2007]14号)执行。区纪委和驻中心镇纪工委负责对乡镇纪委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对乡镇纪委工作考核情况将纳入到对本乡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当中。

四、案件查办

乡镇纪委负责调查当地党委或区纪委交办的信访件。信访件初核结果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或区纪委报告,构成违纪的案件要报区纪委检查三室办理立案手续,立案的案件材料要报送区纪委审理室进行审理,审理后的案件由审理室报区纪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处分决定和处理意见;
不予立案处理的案件材料,由当地纪委或报送区纪委信访室存档备查。

五、纪律要求

1、乡镇纪委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必须依法、依纪办事,严格履行批准程序,不得越权或超越管理权限批办、催办和查办案件

2、乡镇纪委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或工作影响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不得以逼供、诱供等手段获取证据;
严禁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
不得篡改、隐匿、销毁或伪造证据;
严禁对涉案对象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及人格侮辱。

4、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携带案卷或调查材料出入非工作场所,防止丢失或泄露案件材料;
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或在个人交往、通讯中泄露保密内容;
不得打听、了解职责范围以外的案件情况。

5、乡镇纪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上级纪委出台的工作管理制度和办法。

目 录

一、乡镇纪委工作职责

二、乡镇纪委信访工作制度

三、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

四、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

五、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六、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七、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八、村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九、村民询问质询制度

十、村民主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十一、村纪检小组工作职责

十二、村务公开制度

十三、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

十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十五、村级便民服务室工作制度

乡镇纪委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所属辖区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

二、协助党委组织协调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经常了解并向乡镇党委反映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
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调查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问题,并根据责任人违纪违规情况和干部管理权限,按有关程序进行查处。受理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乡镇纪委信访工作制度

一、公开受理程序和举报电话,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专人负责,统一规范登记。

二、属纪检业务范围内的事项,能答复的当场处理,不能当面答复的做好解释说明,需要调查处理的明确回告,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不属纪检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受理工作。

三、健全信访预警网络,对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和控制,预防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四、自办信访案件办结后送领导审阅,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件在规定范围内上报结果,并做好案卷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保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泄漏检举人情况及检举内容。

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

一、严格审批制度。对案件的检查要集中研究,按程序报批,办理相关手续。

二、严格检查程序。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本辖区内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应予以受理,并按照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三、严格审理制度。案件调查终结后,案卷材料一律报送县纪委审理室进行审理。

四、严格规范卷宗。案件调查终结后要实行一案三报告,即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和办案总结报告。卷宗要规范化,统一使用谈话笔录纸、记录稿纸、卷宗目录和隔页纸,并按照顺序排列装订。

五、严格办案纪律。案件检查中不准逼供、诱供、指供,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案情,不准接受被检查人及其亲属的财物或其它好处。

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

一、政治坚强,对党忠诚。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勤奋学习,提高素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热爱本职工作,严守工作岗位,牢记使命、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不计得失,尽职尽职、争创一流,努力做出经得起人民、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工作业绩。

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光明磊落、无私无畏,秉公执纪、刚正不阿,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维护公平正义,捍卫党纪国法尊严,努力做党的忠诚卫士。

五、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增强公仆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接受群众监督,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努力当群众的贴心人、做人民的好公仆。

六、遵纪守法,依法执纪。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执纪,保守国家和工作秘密,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提高执纪执法公信度,努力实现政治、社会、法纪效果的统一。

七、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识大体、顾大局,讲风格、讲贡献,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和自由主义,共同营造宽松和谐、和衷共济的良好环境。

八、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积极开拓、锐意进取,努力推动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制度机制创新,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九、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公私分明,淡泊名利、洁身自好,对自己的亲属严格要求。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干干净净做事,拒腐蚀、永不沾,努力做勤政廉政的表率。

十、谦虚谨慎,品行端正。牢记“两个务必”,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积极向上、情趣健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堂堂正正做人,努力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一岗双责”。

二、定期分析本地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认真学习党章及党内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典型、有效果。

四、严格执行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五、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强“三资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六、坚持党务公开,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七、认真开好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对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八、认真抓好本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班子成员坚持述职述廉和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一、不准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不准违反规定和程序处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从中谋取私利。

三、不准在落实惠农政策、社会保障,以及民政优抚、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四、不准违反农民负担政策,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吃拿卡要,或截留、挪用、冒领惠农资金。

五、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或宗族宗派等非组织活动。

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一、对新任职村“两委”班子成员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二、谈话人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坦诚谈话。谈话前要制定谈话提纲,谈话中要做好谈话记录。

三、谈话内容要重点阐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引导谈话对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四、谈话对象要把谈话当作党组织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督促,本着对党忠诚的态度,敞开思想,诚恳表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监督和考察。

五、任前廉政谈话工作由乡镇党委、纪委负责,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村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一、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每年开展一次。

二、双述双评主要针对村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的情况开展。

三、全体村干部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分别作述职述廉报告,村民代表根据述职述廉报告内容提出评价意见,并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村干部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四、民主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五、双述双评工作由村纪检小组和村民主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

村民询问质询制度

一、询问质询人是指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

二、村民询问质询对象是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三、每月一天集中接受村民的询问和质询,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或作出相应处理,不能当场答复或处理的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或处理。

四、询问质询内容主要包括落实上级各项政策、经济发展、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处置、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发展党员等情况,以及村民关心关注的其它热点、难点问题。

五、村民询问可以用口头形式提出,也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质询必须用书面形式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询问或质询必须署真实姓名。

六、询问质询对象对询问的事项应当作出说明,对质询的事项应当作出书面解释或答复。询问人对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质询;
对质询中发现的问题,询问质询对象解决不了的,应及时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反映。

 

村民主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级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村级民主选举。监督选举的环节和程序是否规范,候选人提名是否合法,发现违法违纪情况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

三、监督村级民主决策。对村级重大事务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提出废止建议,组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四、监督村务公开。审核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及程序,征求村民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委会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五、监督村级财务活动和资产资源管理。对财务账据、收支情况进行逐笔审核签字,对村处置、承包资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等活动进行监督。

六、监督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活动,协助乡镇党委做好村干部的考核工作。

七、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监督事项。

 

村纪检小组工作职责

一、检查村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条规的情况。

二、协助村党组织抓好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本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三、接受本村党员的控告、申诉以及对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

四、组织和参与本村村务、财务、资产资源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

五、协助和参与乡镇纪委对本村的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工作。

六、收集本村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及时化解矛盾,解决苗头性问题。

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主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村级理财小组、公开栏等途径进行公开。

二、村务公开分为常年公开、动态公开和点题公开。常年公开的内容主要是:村基本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等事项。动态公开的内容主要是:村级财务、村级政务和村级自治事务等事项。点题公开的主要内容是:与农民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群众反映强烈且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村务公开一般每季度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根据需要随时公开。

四、村务公开由村委会依照法规和政策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民主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村级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

一、村级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农村重大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重大工程建设和大额度资金支出等事项。

二、“四议两公开”的程序是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公开决议的内容和结果。

三、党支部提议要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四、村“两委”商议要在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五、村“两委”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六、决议事项应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乡镇党委应派人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应及时上报乡镇党委备案。

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并实行民主管理。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所有、审批、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不变。

三、农村集体“三资”由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各村要与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代管协议。

四、各村应根据本村“三资”使用变动情况,及时到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变更登记,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要以镇财管所为主体,设立服务窗口,配备具有会计上岗资格的工作人员,充分履行职能。

六、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会计法》、财政部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规定,按照“一村一账”方式进行分村核算管理,建立统一的台账,并实行电算化动态管理。

 

村便民服务室工作制度

一、村便民服务室可以代办、协办的事项主要是为村民代办有关证照、经济类服务以及其他便民服务,具体事项应当在便民服务室的公示栏中予以公示。

二、在受理村民提供的代办、协办申请时,须按规定填写《代办、协办委托书》,指导或者帮助申请人组织申报材料

三、接受代办、协办申请后,须填写《代办、协办事项登记簿》,记录申请人委托时间、办件内容等事项。

四、代办、协办事项办结后,应将代办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并交付和登记代办结果。

五、对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当天办结或直接答复的一般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六、对需要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特殊事项,窗口人员受理并初审材料后出具《承诺通知书》,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七、凡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一次性告知上报件所必备的材料,并帮助与上级部门联系办理。

八、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批材料时,对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申请事项,应当场认定,向服务对象做出不能办理的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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